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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11年度工作总结
索 引 号:01410963x/2012-0002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2012-01-10 公开日期:2012-01-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1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情况及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2011年度工作总结

  2011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60项重点工程和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狠抓增收节支,全力以赴支持稳增长、控物价、转方式、惠民生、促和谐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各项财政管理和财政改革,较好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

  市十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1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算为320.4亿元,全年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50.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9.51%,较上年增长22.61%,增收64.7亿元。其中:市区完成290.68亿元,完成预算的109.64%,增长21.55%,增收51.53亿元。市本级完成36.87亿元,增长6.85%,增收2.36亿元。

  在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构成中,增值税完成48.56亿元,增长21.52%;营业税完成74.11亿元,增长14.06%;企业所得税完成44.07亿元,增长23.12%;个人所得税完成19.18亿元,增长31.98%;契税完成25.24亿元,下降7.28%。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1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算为269.7亿元,其中:市本级为104.88亿元。由于上年结转、省下达专项经费、中央转贷地方债以及年度追加预算等因素,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331.89亿元,其中:市本级调整为108.08亿元。全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19.88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6.38%,增长13.66%,增支38.44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98.21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0.87%,增长5.91%,增支5.48亿元。(以上为预计数,目前财政决算正在编制中,待财政决算正式编制完成后,再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预计上级补助收入、中央转贷地方债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减去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计上解上级支出等收支相抵后,预计结余结转16.72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预计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中央转贷地方债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和调入资金等,来源合计237.04亿元,减去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等,支出合计224.23亿元,年终结余结转12.81亿元,其中:未完事项结转下年支出9.87亿元,年终结余2.94亿元。2011年全市财政均实现收支平衡。

  2011年全市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支运行平稳。2011年受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我市经济增长有所放缓。在此基础上,我市财政收入走势呈现“高开低走”态势,但依然保持20%以上的增速。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增幅高于苏南平均0.2个百分点。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支持经济发展和保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并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其中:“三农”、教育、科学技术、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支出增长分别达23.51%、18.14%、46.67%、37.61%、47.97%、125.22%以上。

  (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转型升级”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导向功能,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全面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全市落实各类财税优惠政策达215.62亿元,较上年增长16.97%。其中:出口退税118.5亿元,同比增长30.22%;全市企业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累计抵扣43.03亿元,同比增长50.67%,占全省抵扣比重达9.41%;企业所得税减免38.06亿元,同比增长47.23%;增值税其他各类优惠政策9.65亿元,同比增长50.13%;营业税及其他地方税优惠6.38亿元。二是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市“十二五”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一核八园”国家创新型园区建设要求,全面整合财政政策和资金,市级财政安排5亿元新兴产业发展资金和3亿元“一核八园”专项资金,各区相应配套,支持发展新兴产业政策兑现,支持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领军型人才引进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是支持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市级财政安排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1.5亿元,支持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制定了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政策操作细则,推动13家企业成功实现主辅分离。四是创新财政和金融、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市财政设立6000万元“常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对银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所产生的损失进行补偿,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有限代偿责任,开创了财、银、企合作新模式。设立8000万元“常州市新兴产业科技担保引导资金”,引导民营担保公司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累计安排7500万元引导资金,鼓励和促进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进入我市创投领域,推动创新型企业快速成长。设立1亿元常州市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支持区域集优债发行,首批14户企业成功发行8.5亿元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利用财政贴息担保费补助政策引导企业发行5.08亿元中小企业集合债。探索创意产业专项资金“拨改投”,建立1000万元创意产业企业投资基金。五是全面落实支持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的各项财政政策。继续做好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补贴兑付工作,全年发放补贴资金2亿元。完善收入分配机制,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提高离退休人员工资水平,促进城乡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高。六是积极争取部省专项资金。全年全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争取部省资金43.74亿元,较上年增长28.96%,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三)支持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全市财政支农支出26.18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4.2亿元。一是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市财政安排1.38亿元支持重点水利和农田水利建设。整合资金6420万元,重点支持现代高效农业和“双百万亩”工程建设。安排以奖代补资金2540万元,支持112个村整治村庄环境“五化三有”达标合格和10个小康家园村创建。支持全市新建农村桥梁185座。二是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全面兑付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资金2.1亿元,惠及农户近60万户,户均收益350元。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05万元,支持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万多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3万多人、农民创业培训2500多人。三是推进中心镇建设。市级财政安排800万元支持市级中心镇规划编制工作。四是支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争取促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奖励资金7320万元,推进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农业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各级财政安排保费和巨灾风险准备补贴2150万元。五是加大对经济薄弱村的帮扶力度。积极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全市完成293个项目,各级财政投入奖补资金3541万元。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投入不断加大。继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一是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全市财政教育支出66.65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7.5亿元。建立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增长机制,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市级财政筹集2240万元,减轻困难家庭子女就学压力,近2.84万人次收益,其中: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政策1880多万元,近2.5万人次受到资助;免除2800名中等教育学校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收学费比例达到100%。继续筹措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9482万元推进中小学校舍工程建设。建立校舍维修保障机制,市级财政安排2308万元支持校舍维修。二是支持创业促就业,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8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1.5亿元。落实好促进就业与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扶持创业5300人,创业带动就业3.2万人。提高养老保险待遇,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从月人均1595元提高到1766元,城市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月人均60元提高到80元,老年居民补贴从月人均200元提高到220元。对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常州籍老年人发放尊老金,全市11.84万老年人受惠。及时对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应对象及特殊困难人群发放物价补贴,由原来按季改为按月发放,全市近12万人(户)受惠。市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435元,近2万低保对象受益。将孤儿供养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集中供养对象从月人均560元提高到1120元。三是加大卫生惠民投入。全市医疗卫生支出17.25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6亿元。加大财政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支持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制度规定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60%;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从245元提高到305元,参保率100%,医保范围内政策补偿率达67.22%;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人均20元提高到33元。四是大力支持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全市文体支出4.17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2.7亿元。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提升常州文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继续支持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实行免费开放,全市免费开放点达11个。积极支持新农村文化建设,全力保障备战第十八届省运会。五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2011年,市区住房保障资金支出9.66亿元。投入6.47亿元,建设廉租房、公租房11248套;投入1亿元,收购廉租房、公租房2309套;发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租金补贴4949万元;投入1.7亿元,用于老小区整治提升32万平方米。六是支持社会各项事业建设和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市级财政安排17.68亿元,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建设、节能减排、蓝天工程和生态市创建工作,推进城市长效管理,提升城市形象。支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七是深入推进“公交优先”战略。市区两级财政拨付5.8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拨付3亿元,用于低票价补贴和公交车辆更新,不断改善居民出行条件。八是支持平安常州建设及和谐安民工程。各级财政筹集资金1.61亿元,支持建立较为完善的技防监控网络,健全老居民住宅区的安防设施,强化专业化安防队伍建设,促进和谐安民。

  (五)各项财政改革管理稳步推进。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制定实施了《市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暂行办法》,从预算编制、下达、执行、支付、控制、进度考核等六大环节提高预算执行管理水平。初步建立了公共支出标准体系,并且在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贯彻实施,为推进项目预算滚动编制和预算信息公开夯实基础。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制订并报经政府批准实施了《常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设立、调整和撤销等的条件和程序,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执行。三是继续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制定实施了《常州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常州市市本级财政账户及其资金调度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清理整顿各级财政账户,进一步加强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建立健全财政账户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四是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全年全市完成采购51亿元,比预算价节约8.2亿元,节约率达13.88%。对公务用车采购严格执行“控排量、控车价”新规定。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对中小企业和节能环保产品的支持作用,利用中标合同抵押贷款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订了加强辖市区及街镇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五是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试点。积极构建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制定实施了《2012年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财政绩效管理工作内部操作流程》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对环保资金等6项财政专项资金开展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六是提升财政监督工作水平。创新财政监督方式,完善“大监督”财政机制,建立查前约谈、查后沟通的监督检查项目一体化机制。会同市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组织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复查。七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梳理、规范财政业务流程,界定、明晰和细化岗位职责,制定实施了《内部控制制度》,使财政资金和权力运行过程更加安全规范。

    过去一年各项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受国际国内宏观形势变化影响,经济运行中不确定因素增多,财政增收基础还不稳固;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对财政保障的要求越来越高,财政支出的压力越来越大;部分基层财政运行比较困难;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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