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新、发展、提高”,开拓创新,迎难而上,不断增强财政在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中的作用和能力,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市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0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算为241.8亿元,全年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86.18亿元,完成预算的118.35%,较上年增长32.56%,增收70.29亿元。其中:市区完成239.15亿元,完成预算的120.21%,增长33.87%,增收60.51亿元。市本级完成34.5亿元,完成预算的148.71%,增长40.5%,增收9.95亿元。
在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构成中,增值税完成39.96亿元,增长6.59%;营业税完成64.97亿元,增长28%;企业所得税完成35.8亿元,增长49.46%;个人所得税完成14.53亿元,增长35.33%;契税完成27.22亿元,增长49.18%。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0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算为214.29亿元,其中:市本级为81.64亿元。由于上年结转、省下达专项经费以及年度追加预算等因素,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306.58亿元,其中:市本级调整为101.54亿元。全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82.77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2.23%,增长29.27%,增支64.03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93.11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1.7%,增长35.45%,增支24.37亿元。
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预计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减去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计上解上级支出等收支相抵后,预计结余(含结转)12.66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预计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和调入资金等,来源合计204.31亿元,减去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等,支出合计193.88亿元,年终累计结余10.43亿元,其中:专项结转8.43亿元,净结余2亿元。2010年全市财政均实现收支平衡。
2010年,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始终突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
(一)以抓创新促转型为主线,全力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大有效投入”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导向功能,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是全面落实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全市落实各类财税优惠政策达184.33亿元,较上年增长18.95%。其中:在落实增值税转型政策方面,全市企业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累计抵扣30.18亿元,同比增长59.18%,占全省抵扣比重达8.46%;增值税其他各类优惠政策6.8亿元,同比增长25.69%;出口退税91亿元,同比增长55.73%;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25.85亿元,同比增长17.1%;营业税及其他小税种优惠30.5亿元。二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市级财政继续筹集3亿元五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预算内外筹集3.35亿元科技创新类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领军型人才引进和重大科技支撑与自主创新;安排1.82亿元用于工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鼓励企业加大先进装备投入,发展循环经济和开展新能源示范工程;安排4300万元外向型经济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服务外包等。三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市级财政分别安排服务业引导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800万元、1000万元,推动服务业快速发展;安排4000万元用于我市动漫、软件企业发展;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及文化企业发展。四是积极争取部省专项资金。全年全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争取部省资金33.92亿元,较上年增长26.64%,超额完成全年30亿元的目标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五是加强财政撬动金融资源能力。通过加强财政性存款与金融机构贷款的挂钩及对银行进行风险补偿等措施,有效扩大了金融机构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市财政兑现担保奖励资金2230万元,45家担保机构为4042户企业担保总额达142.55亿元,增长94%。支持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微型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有效拓宽了广大中小企业,特别是微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六是落实扩内需政策。积极做好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汽摩下乡、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兑付工作,市财政全年发放补贴资金2.14亿元。
(二)以开展增收节支为主题,努力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各级财政部门紧盯收入目标,千方百计挖潜增收,全力以赴抓好收入征管。一是抓好税源管理。结合全市宏观经济走势跟踪重点税源企业运行情况,做好税源调查和分析预测。二是加强税收征管。会同国税、地税部门,分解收入任务,落实征管责任,大力开展综合治税,形成社会化协税护税网络体系,确保依法治税,应收尽收。三是完善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的征管办法,加强罚没收入、国有资本收益的征管,确保完成财政部门负责的收入任务。
继续强化落实各项节支措施,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建立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季报制度,控制出国(境)经费使用数不超过上年。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控制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增长。
(三)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统筹兼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民为本,不断完善为民、惠民政策,努力将新增财力更多地投向民生领域。
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全市各级财政支农支出17.58亿元,其中:市本级预算内外支农支出3.7亿元。整合各类支农资金,重点支持高效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服务体系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全面完成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工作,共兑付1.59亿元补贴资金,受益农户近53万户,户均受益约300元。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全市完成217个项目,各级财政投入奖补资金1800万元,带动项目投资总额达5500万元。积极探索乡镇参与式预算管理改革,设立参与式预算改革引导资金,完成了9个试点乡镇的参与式预算改革工作。
加大对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持力度。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4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7.23亿元。继续大力支持“零就业家庭”和“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全年市级财政安排社保补贴1.2亿元,为29000多人提供了社会保险交费补贴。继续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待遇,2011年春节前市区平均养老金由2010年的1595元/月提高到1766元/月。增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投入,逐步降低参保人员就医负担,2010年职工医疗保险住院、城镇居民医保住院个人现金支付比例分别从2008年的39.2%、70%下降到25.6%、48.9%,新农合住院实际补偿率从2008年的35.33%提高到2010年的45.56%。依托钟楼区建成的12349服务平台,完善为老服务体系,支持促进社会养老和居家养老事业发展。支持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无障碍设施、居家安养等三进家庭活动。在全省率先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实现养老、医疗保险体系的城乡全覆盖。
支持卫生惠民工程。全市医疗卫生支出14.26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4.59亿元。制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机构补偿办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多渠道筹资补偿,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卫生信息化平台建设。全市新农合参保率继续保持100%,人均筹资标准从2009年的每人每年198元提高到2010年的245元。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市财政教育支出60.38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4.29亿元。落实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在职教师绩效工资及退休教师生活补贴,各辖市区兑现了30%教师绩效考核工资2.92亿元。提高小学、初中、高中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落实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政策。市级财政筹集9270万元建立市级中小学校舍安全专项资金,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推进。设立民办中小学校专项资金支持民办学校发展。
支持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全力保障十七届省运会。全市文体支出8.27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6.37亿元。改革文化事业的财政投入方式,促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改制转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支持新农村文化建设和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做好大剧院经费保障工作。通过市本级预算安排、向上争取省级补助、资源开发等多举措筹集资金全力保障十七届省运会,制定财务管理办法和预算编制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确保省运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支持社会各项事业建设和环境保护。市级财政安排社会事业项目资金6.6亿元,环境保护专项资金5800万元,支持以各项社会事业、环境为重点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创建。市本级安排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资金5.36亿元,推进城市长效管理,提升城市形象。
支持住房保障体系建设。2010年,市区住房保障资金支出达14.08亿元,加强对住房保障资金的预决算管理和监督,累计为19569户弱势群体家庭提供了经济适用房货币化补贴、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等住房保障。
继续支持公交优先战略。市级财政继续筹集资金2亿元用于公交车辆更新、低票价补贴,改善居民出行条件。在全省率先制定公交客运服务成本规制方案,通过科学测算和审核,界定公交客运合理成本,规范企业核算和运营。
积极筹集抗震救灾对口援建资金。市财政部门筹集5.84亿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92亿元,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民间资金1.92亿元,支持我市承担的四川绵竹遵道镇灾后重建项目,确保了援建任务的提前完成。
(四)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深入推进财政各项改革。
深入推进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绩效评价“四位一体”的财政各项改革,不断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一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为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基本实现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活动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切实增强财政资金管理的统一性、效率性和透明度,制订并报经政府批准实施了《常州市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施方案》及《常州市市级国库单一账户管理使用办法》。全市共清理账户554个,其中核定撤销账户316个,核定保留账户238个,核定划转财政专户资金7.3亿元,其中历年结余2.25亿元。二是推进政府采购改革。规范采购评审专家评审活动,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开、公正、公平。制订实施了支持本地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扶持措施,进一步促进了政府采购向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倾斜;搭建中标企业融资桥梁,2010年中标成交中小企业向银行融资近4000万元。全年全市完成采购48亿元,同比增长14.18%,比预算价节约13.86亿元,节约率22.42%。三是创新投融资管理办法。加强对投融资公司的财务监管,制定实施了投融资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试编了2010年财务预算,实行年度融资计划管理,努力实现投融资公司建设资金动态平衡。完善外派财务总监工作职责,制定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实施了《常州市市级城市建设投融资主体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和完善市级政府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的若干意见》,并对市级7个投融资公司经市政府批复派驻了财务总监。加强对参与政府城市建设项目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质量的跟踪管理。继续加强城市建设风险准备金管理和债务风险预警。四是稳步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完成职业教育、社区卫生财政支出、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加强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出台了《常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起将有计划逐步对财政预算安排总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专项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五)以强化管理规范为抓手,不断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
强化预算的编制执行管理。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执行基本支出定额定员标准,建立项目支出标准体系,探索资产管理、绩效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市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通过严格预算下达和指标执行、控制预算追加、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等措施切实强化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订实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办法,公开操作流程,对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实行公开招租,全年共完成379项国有资产公开招租,年租金较上年增长30%以上。制定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出台了《市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严格审批对外投资。建立产权管理机构联合审批机制,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注册资本、房产、土地和车辆产权变动管理。推进资产信息化管理,实现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
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整合各类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调整完善“五大产业”专项资金使用重点,制订完善创意产业基地专项资金、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资金等管理办法,不断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加强土地出让金清欠和规范管理,实施征管信息化,执行滞纳金制度,有效促进土地出让金征收。
加强财政监督。推进财政监督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完善财政“大监督”格局。加强对财政政策执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财政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巩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效,组织开展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建立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2010年,全市财政工作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这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努力奋斗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部分基层财政运行还比较困难,城乡一体化发展任务较重,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各项财政改革尚需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在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和监督管理机制等方面还有待积极探索;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