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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商标战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
索 引 号:01410963x/2010-0005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发〔2010〕182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2010-12-01 公开日期:2010-12-02 废止日期:2012-12-10
内容概述:大力实施商标战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注:2012年12月10日废止)
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商标战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
常政发〔2010〕182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常政发〔2010〕182 



 

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商标战略

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苏政发〔2010〕115号),加快品牌强市建设步伐,提高区域品牌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商标战略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意见。

  一、重要意义

  商标战略是以商标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为主要环节的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战略,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品牌经济的核心和关键。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在扩大商标注册量、培育高知名度商标、运用商标无形资产、发展品牌经济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相比,与我市在全省的经济地位相比,与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自主商标拥有率偏低,高知名度商标数量不多,商标培育保护力度不够,市场主体商标意识亟待增强,商标在提升企业、产业和区域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要充分认识深入实施商标战略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举措,是实现自主创新成果市场价值的有力手段,是提升产业层次的有效途径,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内在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全面提高我市商标战略实施的整体水平。

  二、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做优做强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迅速形成具有常州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以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品牌企业和产业集群,提高全市经济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产业和区域品牌建设为主线,以大幅提升商标国内国际注册量、大力培育高知名度商标群体、全面提高商标运用和保护能力为重点,以构建有利于商标战略实施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为保障,着力完善“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全方位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创新发展水平和城市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主要目标

  坚持“纵向提升层次,横向扩展阵容”的商标发展规划,到2015年,全市商标战略实施的政策保障机制、工作推进机制、公共服务机制基本形成,商标确权、培育、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全面增强,品牌自主化、高端化、集聚化、国际化程度显著提高,商标战略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结合更加紧密,商标战略对经济发展、文化创新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一)商标注册——企业品牌培育、运用和保护意识明显增强,注册商标数量持续增长。全市注册商标年均增长率达10%,到2015年底,注册商标总数达到40000件,其中农产品商标由目前的1000多件增加到3000件,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在现有7件基础上翻一番,商标国际注册量年均增长30%以上,总数超过1000件,定牌加工企业和出口型企业自主商标拥有率达到80%以上。

  (二)商标培育——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基本形成企业运用商标战略发展品牌经济的氛围,以品牌培育基地为依托,进一步发挥品牌孵化作用,整合产业资源。到2015年底,全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40件,江苏省著名商标280件,常州市知名商标800件,以驰名、著名和知名商标企业为主体的省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10个,市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30个。

  (三)商标运用——商标作为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载体和增值工具,在推动企业品牌经营中的核心作用充分体现,在企业市场营销、股权作价、融资贷款、产品延伸、品牌塑造等方面的直接作用全面体现,在信用建设、技术创新、质量管理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日益突出。

  (四)商标保护——商标权益保护机制不断完善,部门协作和区域协作水平显著提高,商标边境保护力度明显增强,国际保护渠道基本建立。确保企业商标投诉答复率达100%,商标行政案件当年处理率达90%以上。

  (五)商标管理——行政指导和监督力度不断加大,企业商标管理能力明显增强,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均建立完善的商标管理制度。商标专业协会建设进一步加强,商标中介服务基本实现规范化、标准化。

  四、重点任务

  (一)培育自主品牌,塑造常州商标文化。深入开展商标知识宣传和加大商标培育力度,建立政府主导、主管部门负责、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商标宣传工作体系。通过举办品牌论坛、专家讲座和商标进企业、商标进校园、商标进社区、商标进农村等形式,大力宣传商标和商标战略知识,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商标意识。采取行政指导和政策激励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各类商标注册,重点加强装备制造、光伏、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旅游动漫、农产品企业、高科技企业、老字号企业等商标注册引导与服务,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营销未启,商标先行”的商标理念。

  (二)推进商标国际注册,打造国际知名品牌。宣传普及商标国际注册知识,建立境外商标咨询和信息联络机制,为企业申请国际注册商标、维权提供全方位的咨询服务。指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鼓励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品牌,全市出口型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在主要出口国均拥有自主商标,有效促进国内知名品牌向国际知名品牌跨跃。

  (三)培育服务业商标,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加大对服务商标注册的宣传力度,提高服务企业商标注册和品牌培育意识,支持和推动服务企业加强商标注册和管理,提高服务业商标的比重。重点围绕现代物流、动漫旅游、餐饮百货、商贸信息等产业,形成“天目湖”“淹城”“丽华快餐”等一批驰名、著名商标。

  (四)服务“五大产业”和“一核八园”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区域创新能力。紧紧围绕“结构转优、实力增强、效益提升”的目标,将企业商标战略与我市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升级相结合,优先培育和发展装备制造、光伏、新能源、功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支柱产业商标。对其中具有潜力的大企业、大集团进行重点跟踪扶持和培育,到2015年底,“五大产业”企业拥有中国驰名商标5件,江苏省著名商标20件,常州市知名商标100件,省、市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10个。

  (五)依托区域特色产业,开展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的创建工作。紧紧把握产业发展趋势,依托现有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和骨干企业,拓展延伸产业链,形成规模效应。发挥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的品牌孵化器的功能与作用,引导企业实行商标商号、基地标志及产品质量、企业信用、企业文化融为一体的品牌运作方式,做大企业品牌、做强区域品牌、提升个性品牌、打造系列品牌、凸显群体品牌,形成“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互促互动格局,推进区域产业的升级换代。

  (六)围绕现代农业、生态农业、效益农业发展需要,将商标发展从城区延伸到农村。积极推广“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标+农户”的生产经营方式,引导农产品企业依托商标走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的发展道路。支持农村经济组织加快农产品的改良和新产品的开发,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建设,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连锁经营,培育一批省级农产品品牌。突出加强茶叶、名特水果、优质蔬菜、水产养殖和传统农副土特产品的品牌建设,努力达到创一个品牌、带一片产业、兴一地经济、富一方百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保障机制。成立常州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商标战略实施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全市商标战略的组织实施、联络协调、督查指导、绩效考核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相关实施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行政策激励机制。将商标战略纳入“十二五”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完善各项扶持政策。支持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和常州市知名商标,资助企业注册农产品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境外注册商标。每年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的单位进行奖励,奖励和扶持额度按《常州市实施商标战略政府奖励及扶持细则》(另行制定)规定执行。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常州市知名商标认定企业的商品和服务,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予以优先采购。

  (三)健全保护体系,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完善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有机结合的商标保护体系。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商标保护意识,努力提高商标自我维权水平。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将商标侵权信息纳入信用体系征信范围,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对高知名度商标的保护,切实提高维权效能。强化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7—机制,健全区域联合执法与协作机制,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支持企业开展商标维权,建立企业海外商标维权投诉协调机制,畅通海外维权投诉和救济渠道,保护企业在国外的合法商标权益。支持帮助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在海关总署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手续,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提高保护效率。

  (四)规范管理服务,完善商标战略服务体系。完善企业商标管理制度,切实增强企业商标自我管理能力;制定企业商标管理工作规范,在全市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中全面实行商标规范化管理。强化商标公共服务,通过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商标信息库、组建专家顾问团等形式,积极为企业品牌建设提供信息咨询、战略指导、法律援助等服务;积极发展商标代理、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切实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强商标专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五)重视人才培养,完善商标战略实施体系。依托市商标协会,组织和整合我市商标研究力量、聘请国内外专家,为我市实施商标战略提供咨询建议。加强对国内外商标法规政策、发展动态研究,探讨解决我市重点行业、企业商标战略实施中的热点、难点,为政府制定经济和产业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强化对企业家的培训,提高企业经营商标的能力;强化对企业商标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商标培育和运用的能力;强化对商标中介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处理商标事务的能力;强化对商标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强化理论研究和国际交流,提高商标战略实施的决策服务能力。到2015年底累计培训商标管理人才达10000名。

  (六)强化督查考核,夯实商标发展基础。将实施商标战略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考核体系,强化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将商标注册申请数、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数,驰名、著名和知名商标认定数,驰名、著名和知名商标企业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品牌培育基地发展等指标列入考核内容。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督查商标战略实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并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商标发展总体目标,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逐层分解落实,并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各辖市(区)可根据本意见及本地区实际制订实施意见。

 

常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商标 措施 意见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常州军分区。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1印发

共印3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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