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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3x/2010-0005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0〕139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0-09-09 公开日期:2010-12-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0〕139号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0〕139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人民银行

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

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制定的《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九日

 

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

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0〕90 号),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有效发挥金融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助推作用,在常州市人民政府与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共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合作备忘录的框架下,就推进我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做好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基础工作

  1.充分整合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根据辖区金融机构客户营销和信贷管理实际,我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内容为四个方面:一是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注册登记、注册资本构成、组织机构代码、资质、拥有专利等;二是反映企业经营情况的重要信息,包括财务报表、纳税、社保缴存、公积金缴存、公共事业缴费、外汇收支、进出口核销等;三是奖惩信息,包括行政处罚、受表彰情况、环境评定、安全生产、法院执行等;四是企业信贷信息,包括信用评级、贷款等。

  2.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库维护。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负责我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对上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整理,逐步建立起我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与更新的长效机制。在不断完善我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逐步拓展信息征集内容,以全面反映中小企业信用状况,提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各方的能力。

  二、构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3.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加大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应用,为金融机构中小企业信贷营销和贷后管理提供快捷、方便的查询服务。各金融机构在查询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查询,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4.构建信息共享机制。依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管理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等提供辖区中小企业信贷结构分析表、中小企业融资报告等资料,为相关各方掌握中小企业融资情况、出台有关政策措施等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撑。同时,在依法规范查询和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前提下,满足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以及社会信用中介机构(如担保机构)等个性化信息查询需求,有效利用好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资源。

  5.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利用已整合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结合辖区金融机构业务实际,在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以及专业评级机构等共同参与下,建立符合我市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机制,实现对优秀中小企业的批量筛选推荐,为实施中小企业融资培育计划提供信息支持。

  6.开展融资培育计划。立足我市经济发展的优势和特点,结合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批量优选出守信用、成长性好的企业名单,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试验区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库。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库中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向金融机构进行推荐,以更好地引导金融机构对优秀中小企业进行政策扶持和融资培育,逐步提高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

  三、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

  7.提高中小企业服务效率。辖区各金融机构要在信贷营销和贷后管理中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应用,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中小企业信贷审批流程,合理缩短审批时间,积极推广灵活高效的贷款审批模式。同时,相关金融机构要积极发挥小企业信贷中心的作用,依托我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资源,推进中小企业信贷业务标准化、工厂化流程管理,提高中小企业服务效率。

  8.加快金融产品创新。辖区各金融机构可依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资源,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提供个性化的融资服务,广泛开展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选择优秀中小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各类担保质押融资等,通过为中小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个性化服务,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9.强化信贷窗口指导和考核。金融管理部门要引导辖区金融机构加大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应用,定期对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库中的企业信贷情况进行监测和通报,引导信贷资源流向优秀的中小企业;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执行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机制,优化中小企业信贷考核指标,科学考核辖区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情况,督促辖区金融机构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

  四、强化对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

  10.统一思想认识。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有效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0〕90 号)的重要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本实施意见的各项内容,结合实际积极推动试验区建设工作务实、有效开展。

  1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银监分局、中级人民法院、发改委、经信委(中小企业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环保局、安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等单位以及辖区金融机构参与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协调解决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12.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企业加强内部信用管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建立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培育诚实守信的信用文化。

 

主题词:中小企业 信用体系 建设 意见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常州军分区。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 9 9 日印发

  共印 38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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