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常财资〔2010〕26号
关于加快填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新增统计报表的补充通知
市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通知精神,现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报表》填报工作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于2010年12月2日前完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新增报表《资产基本信息表》的填报工作。各单位应打印《资产基本信息表》(一份)并加盖公章,直属单位直接报送,基层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
二、在填报《资产基本信息表》时,需注意以下事项(具体图示见附件):
(一)各单位必须对行业分类作出选择;
(二)各单位应如实填报人员、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基础数据;
(三)基准日:2009年12月31日;
(四)年度填写为2009年,月份填写为12月。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抓紧完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各项数据录入与审核工作。各单位在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及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常州地区软件技术人员取得联系(电话:13912336087,联系人:巢栋)。
附件:《资产基本信息表》填报流程图(点击打开)
常州市财政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行政事业 资产管理 信息系统 通知
抄送:各县区财政局。
常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0年11月23日印发
共印5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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