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财税〔2008〕12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 罩棚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http://www.dxtax.com/xc/3.htm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明确和规范加油站罩棚房产税政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加油站罩棚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以前各地已做出税收处理的,不追溯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主题词:石油 房产税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财政部办公厅 印发200份 2008年9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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