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常财法〔2008〕6号
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全国 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财政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组织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辖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财政工作人员、财务会计人员的参赛组织工作。 二、根据上级要求,市局将对各地参赛工作进行专项考核。 三、考核内容: 1.参赛人数:辖区内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参赛率达100%,财务会计人员参赛率达70%以上。具体参赛最低人数标准:市区11489人,武进16961人,金坛4480人,溧阳5003人,天宁5696人,钟楼3974人,新北7146人,戚区1308人。 2.参赛成绩:参赛人员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 希各地对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组织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财政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转发 法规 竞赛 组织 通知 抄送:江苏省财政厅税政法制处。 常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8年9月24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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