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财 政 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 常财预〔2008〕16号
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增设石油 特别收益金收入和退库科目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人民银行武进支行: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苏财预〔2008〕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增设石油特别收益金收入和退库科目的通知 常州市财政局 人行常州市中心支行 二○○八年九月四日 主题词:转发 退库 科目 通知 常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8年9月4日印发 共印20份 江 苏 省 财 政 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苏财预〔2008〕36号
江苏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转发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增设石油 特别收益金收入和退库科目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江苏省各市中心支行、各县(市)支行: 现将《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增设石油特别收益金收入和退库科目的通知》(财预〔2008〕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增设石油特别收益金收入和退库科目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二○○八年八月七日 主题词:转发 退库 科目 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8年8月12日印发 共印140份 财 政 部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财预〔2008〕92号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增设石油 特别收益金收入和退库科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中心支行: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财企〔2008〕92号),在《200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03类“非税收入”99款“其他收入”09项“石油特别收益金专项收入”下新增01目“石油特别收益金专项收入”,说明为“中央收入科目”;02目“石油特别收益金退库”,说明为“反映按有关文件办理的石油特别收益金退库。”已通过原项级科目征收的石油特别收益金,请按上述科目办理相关调库手续。 特此通知。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退库 科目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财政部办公室 印发140分 2008年7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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