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件 常财会〔2008〕3号
关于举办2008年度
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班的通知
各辖市、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会计法》关于“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的规定,进一步加快我市高级会计人才培养,着力造就一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级会计人才。经研究,定于近期举办2008年度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班,请各级财政部门协助做好培训对象落实、考核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全市高级会计师及大中型企业财务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企业财务通则、企业内部控制和企业上市中的有关问题。 三、培训时间:2008年6月18日—6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四、培训地点:常州园外园宾馆四楼 五、培训费用:400元/人(含资料费和餐费)。 六、其他要求: (一)参加培训人员必须于6月13日前到市晋陵中路593号(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大厅)报名交费,并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交报名处,同时领取听课证等资料。 (二)培训达到规定学时的,将作为完成200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予以确认。对没有达到规定学时的,将按参加课时予以记载。 联系电话:85681867、86800339 常州市财政局 二○○八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会计 培训 通知 常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8年6月5日印发 共印2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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