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财 政 局 常 州 市 科 技 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
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科技贷款
风险补贴专项资金的通知 农业发展银行常州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常州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常州分行,江苏银行常州分行,武进农村商业银行,常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财政厅、省科技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省科技贷款风险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苏财外金〔2007〕35号)规定,结合2006年度申报情况,现对2007年度科技贷款风险补贴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资金支持的对象 市本级科技贷款风险补贴专项资金支持的对象为市区范围内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江苏银行在常州市区范围内(不包括金坛、溧阳)的各分支机构,武进农村商业银行、常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 二、科技贷款的支持范围 省科技贷款风险补贴专项资金的科技贷款范围,是指上述资金支持对象向常州市区范围内(不包括金坛、溧阳)的国家和省级科技项目发放的贷款,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安排授信额度并以统贷方式向各类科技孵化器实际发放的中小企业贷款,不包括一般生产性流动资金贷款。 国家和省级科技项目是指列入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计划,且在规定实施期限内的项目,主要为:1、国家级科技计划。包括国家科技部及有关部委管理的专项科技计划;2、省级科技计划。包括省科技厅和省有关部门管理的专项科技计划;3、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国家、省批准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项目;4、其他专项项目。包括省服务业专项资金和软件专项资金中有关科技产业化的项目。 三、风险补贴专项资金的补偿标准 科技贷款的科技贷款风险补贴资金的补偿标准,是以2006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余额为基数,按2007年度科技贷款新增额的1%予以风险补贴。 四、申请条件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风险补贴专项资金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1、发放的科技贷款必须符合科技贷款项目核定的范围;2、贷款期限必须不低于1年;3、2007年度年末科技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0%以上。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1、省科技贷款风险补贴专项资金申请表;2、科技项目贷款明细表(附电子文件);3、科技贷款合同、借据复印件;4、科技部门的项目立项批准证明。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六、申报组织工作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级机构为单位(含武进农村商业银行和市区、新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本机构2007年度科技项目贷款的增量进行扎口统计核实,初次申报本资金的金融机构还须对上年度科技贷款余额进行严格核实,并于2008年2月底前向市财政局、市科技局、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申报,申报材料由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统一受理,经市财政局、市科技局、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共同会审审定后,于3月底前将申报材料和三部门审定统一的初审意见分别报送省财政厅、省科技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七、申报受理时间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申报的截止时间至2008年2月底,逾期不予受理。 八、管理与监督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于2008年2月底前将2006年度风险补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使用效果以及对本金融机构开展、推动科技贷款工作整体评价的书面报告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会同市科技局、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对2006年度科技贷款风险补贴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补贴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价,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对工作开展好、科技项目贷款增幅名列全市前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视情况给予通报表彰。 附件:1.省科技贷款风险补贴专项资金申请表 2.科技项目贷款明细表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科技局 人行常州市中心支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组织 科技 资金 通知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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