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财政局文件 常财基层〔2006〕22号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财政职能转变
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财政局: 为适应乡镇财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乡镇财政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的职能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按照服务“两个率先”的要求,我们制定了《关于推进乡镇财政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推进乡镇财政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关于推进乡镇财政职能转变 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意见 我市乡镇财政建立20多年来,为巩固基层政权、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随着国家宏观政策调整,乡镇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发生了较大变化。为适应乡镇财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新形势下乡镇财政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的职能作用,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乡镇财政职能转变工作的指导意见》(苏财农税〔2005〕2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推进乡镇财政职能转变、切实加强乡镇财政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乡镇财政工作的领导 改革开放以来,乡镇财政为服务基层政权、服务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广大农民增收致富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农村税费改革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上划、农业税免征,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各项政策向“三农”倾斜,重大涉农政策陆续出台,农村公共财政建设逐步推进。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管好用好各项资金,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三农”,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对乡镇财政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今后一段时期,我市乡镇财政工作的基本思路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突出重点,加强对乡镇财政的指导;发展经济,壮大乡镇财政实力;完善县乡财政体制,调动乡镇理财的积极性;依法理财,提高乡镇财政运行质量和保障能力;管理和消化债务,化解乡镇财政风险;探索改革,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强化队伍,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素质,使全市乡镇财政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各辖市区、各乡镇政府要从大局出发,增强责任感,切实提高对乡镇财政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乡镇财政工作放到整个乡镇工作中进行通盘考虑,紧密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得力措施,着力解决乡镇财政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促进乡镇财政健康发展。 各辖市、区财政局要把乡镇财政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切实加强对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建立乡镇财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领导亲自挂帅,办公室、预算(国库)、综合、农财、财监等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协调解决乡镇财政的有关重大问题。各地要在对本地乡镇财政状况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并组织实施乡镇财政工作指导方案,采取可行的政策措施,动员各方面的力量,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力争在发展思路、理财方式、财政体制、收支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二、明确职能,切实加强乡镇财政建设与管理 (一)明确乡镇财政职能转变的目标要求 按照“分类指导、合理定位、改革创新”的原则,乡镇财政要立足现有工作基础,发挥面向农村、熟悉农村的优势,按照服务“三农”、发展“三农”、加快农村“两个率先”的目标,推进职能转变,努力实现“一围绕”、“二完善”、“三转变”、“四强化”的目标要求。 “一围绕”,即围绕为经济发展服务、为农服务开展工作,要树立服务理念,构建服务平台,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完善”,即完善乡镇财政基本保障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按照乡镇基本运转和提供基本公共产品的需要,合理配置财力,努力构建乡镇财政基本保障机制。乡镇财政要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和政府职能定位,规范财政活动范围,将财力用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切实解决好“越位”和“缺位”问题。 “三转变”,即由收入征管型向服务型转变,由资金分配型向分配、监管并重型转变,由“粗放管理”向“规范管理”转变。改变过去单纯以本级财政资金分配为主的工作思路,将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监管纳入工作范围并作为重点,实行全过程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即强化乡镇财政统管乡镇政府性资金职能,强化政府支农项目资金管理,强化涉农财税政策落实机制,强化各项财政改革。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乡镇财政的主要职能包括: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 2.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乡镇年度预算草案,执行乡镇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部门)预算执行;编制年度财政决算,对乡镇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3.负责或协助负责有关涉农补贴资金的安排、核实、管理和发放;积极推行“一折通”管理模式,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质量。 4.负责有关支农专项、农村公益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配合上级财政及有关部门组织项目实施及相关工作。 5.负责或协助负责乡镇范围内的税收、非税收入和其他有关资金的征收管理及相关工作。 6.负责管理乡镇政府资产和债务、预算外资金、村级运转资金;负责监管小城镇建设、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等。 7.负责提供财税政策咨询、会计集中核算等服务工作。 8.负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会计事务管理工作。 9.负责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依法组织财务检查和审计工作。 10.做好财政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把握重点,切实加强乡镇财政建设与管理 1.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 要进一步树立“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预算管理理念,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年度收支预算草案,严格执行经乡镇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收入预算要充分考虑国家宏观政策因素,充分考虑本地经济发展实际,做到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支出预算要坚持 “量入为出”的原则,正确处理吃饭与建设、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一般性支出和专项支出。积极推进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探索编制乡镇政府采购预算和债务预算。监督预算执行,并及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规范预算调整、预算追加的操作程序,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强化预算约束力。 要加强乡镇财政收支决算的管理。每年年度终了,乡镇财政所要认真编制年度财政收支决算,全面反映乡镇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并对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分析对比,要求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加强收入监管,依法组织和管理财政收入。 支持促进经济发展,培植壮大财源基础。要积极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利用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帮扶、导向作用,支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培植壮大财源,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有效增加乡镇可用财力。 加强征收管理,完善收入管理机制。要按照依法治税、应收尽收的原则,会同、协调国地税部门和其他征管部门,全力以赴抓好收入征收工作。进一步规范收入征缴程序,统一管理乡镇各项收入,统筹安排本级预算内外收入。 加强财政监督,严格规范财税秩序。要严格规范财税优惠政策管理,坚决杜绝买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财政收入征管秩序的科学、有序。 3.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优化支出结构,构建和谐稳定社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公共财政的要求,有保有压,有促有控,大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社会保障、农业、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重点支出需要。 完善财政支出审批和拨付程序。要根据财力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定额开支标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支出管理和审批制度,切实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执行支出用款计划,严格控制费用开支,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上级下达的各类专项资金,乡镇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的规定执行,防止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加强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切实保障镇村两级组织正常运转。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乡镇各类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实事求是和财力许可的原则,实行统一扎口管理。项目确定应进行科学论证,防止多头立项、浪费资源;项目实施应全面实行“招投标制”,并采取有效措施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控;项目竣工后,必须按照“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验收和决算审计。 积极推进乡镇政府采购工作。乡镇应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建立财政采购工作机制。可以将乡镇政府采购项目纳入上级政府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逐步扩大乡镇政府采购范围,并由乡镇政府组织采购。 4.加强乡镇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建立健全乡镇债务管理机制。乡镇政府性债务,统一由乡镇财政所统一扎口管理,建立乡镇债权债务管理台账。通过建立项目审批制度、举债审批制度等对举债项目的审核、监控和债务风险等实行动态管理,以解决多头审批、多头举债造成乡镇债务不清、控制不力的问题。 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科学的目标考核体系,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研究建立债务预警机制和风险控制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新的不良债务。 要积极化解乡镇债务。在全面核实政府债务基础上,分析原因和结构,本着“防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化,保持稳定,支持发展”总体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化解乡镇存量债务。 5.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使用。 乡镇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使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由乡镇财政所统一扎口管理。乡镇财政所要建立健全各项票据的领发、使用、缴销和保管制度,各单位使用票据必须指定专人向乡镇财政所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并按规定办理缴销。乡镇财政所要定期对单位领用的票据进行清理,严禁自行购买、印制票据或白条收费、罚款,严禁单位坐收坐支或私设“小金库”。 (三)推进乡镇财政改革,建立公共财政运行机制。 1.积极探索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划调整,乡镇规模扩大,财政收支总量增加,财政保障覆盖面扩大,我市乡镇财政已经兼具城镇财政的特性,实施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条件已经基本具备。为了更好地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今后一段时期各辖市、区要积极探索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设立乡镇财政分局,赋予更多、更大的财政职权。武进区将作为财政分局先行试点地区,待取得经验后在其他辖市、区试点、推开。 2.积极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根据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要求,各辖市、区要积极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的要求,科学合理界定乡镇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合理划分收入范围,完善县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制度,积极落实改革的各项配套措施,充分调动县乡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提高县乡财政保障能力,促进县域经济协调发展,全面建立农村公共服务型财政。 3.全面推行乡镇部门预算改革。改革乡镇财政预算编制方法,全面推行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完善乡镇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建立公开、公平、规范、高效的预算管理机制,实现依法理财,增强乡镇财政调控能力,优化政府财力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全面推行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改革乡镇财政收支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在坚持“三权不变”的原则下,以“一建立、二统一、三规范、四健全”为主要改革内容,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从2007年开始,新北区全面实施这项改革,其他辖市、区要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待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确保在“十一五”期末我市全面实施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三、提升素质,切实加强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 (一)树立岗位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 各辖市区财政局、乡镇财政所要根据新的职能定位,科学合理设置财政所内部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人与事的合理配置。 乡镇财政干部要树立大局观念,增强岗位意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为壮大乡镇财政实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增强学习意识,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要确立正确的学习理念,增强“终身学习”的意识,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学习氛围,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全面素质,促进财政干部的全面发展。 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利用自学、政治学习日等多种途径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学会以科学理论为指导,解决财政改革和发展中现实问题的本领。 要按照“分级负责,突出重点”的原则,实施乡镇财政干部继续教育工程,利用高校、网络等平台培训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新财务会计制度、现代科技信息知识、现代管理知识以及其他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和技能。鼓励和激励乡镇财政干部提高文化层次、专业层次,培养一批较高层次的复合型干部,为乡镇财政更好地发展储备人才。 (三)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乡镇财政部门和广大乡镇财政干部要树立和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以“财政服务大厅”、“集中收付中心”和“一折通”为平台,围绕服务“三农”、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基层政权、服务新农村建设,努力拓宽为单位、为基层、为农民服务的渠道,逐步建立起优质高效的服务机制。 (四)强化管理意识,提高财政内部规范化管理水平。 农业税免征后,随着农村综合改革和财政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乡镇财政职能必须转变和调整,同时对乡镇财政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利用现代管理知识和管理手段,以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和档案规范化管理为重点,进一步促进财政所内部各项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财政内部管理水平。 (五)增强调研意识,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开展财政调研,是切实履行好财政各项职能,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的基础。乡镇财政干部要切实增强调研意识,注重调查研究,围绕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财政体制,摸清情况,摸准数据,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主动为乡镇政府、领导决策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改进财政管理、提升财政管理能力服务。 (六)增强廉洁意识,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 乡镇财政管理、指导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廉政责任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实现依法行政。基层财政所要定期开展学习教育,增强乡镇财政干部廉洁意识,警钟长鸣,从制度上和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抄报:江苏省财政厅。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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