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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调整城市集中供养“三无”对象生活费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3x/2008-0004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财社[2008]12号 常民福[2008]3号 发布机构:财政局 民政局
生成日期:2008-02-03 公开日期:2008-04-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调整城市集中供养“三无”对象生活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城市集中供养“三无”对象生活费标准的通知
常财社[2008]12号 常民福[2008]3号


 

 

常 州 市 民 政 局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常民福〔2008〕3号
常财社
[2008]12
 



关于调整城市集中供养“三无”对象

生活费标准的通知

 

市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德安医院: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为进一步保障福利单位集中供养“三无”对象的基本生活,经研究,决定从200811日起,调整市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德安医院集中供养“三无”对象的生活费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4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60元。

各有关单位要继续做好“三无”对象的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生活费全部用于“三无”对象,使他们的生活进一步改善并有所提高。

  

 

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财政局

二OO八年二月三日

 

主题词调整  救济  标准  通知

 
常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08年2月4印发

共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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