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努力培植壮大财源基础。 各级财税部门继续贯彻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了政策扶持、资金引导的力度,努力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加快发展,培育和壮大财源。 各级财政会同税务部门兑现落实中央、省、市政府确定的受“非典”影响行业的税收及有关规费减免优惠政策,帮助企业渡难关,减少“非典”对经济和稳定带来的不利影响。为了促进开放型经济及市区各级各类经济开发园区的发展,市财政确定了对省级钟楼经济开发区及新闸镇(钟楼经济开发区北区)的财政扶持政策;确定了对省级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财政扶持政策;确定了对落户常州高新区的“韩国工业园”的财政扶持政策。与此同时,市财政通过预算安排和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采用贴息和安排专项支出的形式,支持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扶持一批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促进龙头和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增强发展后劲。全市安排下达科技三项费用11178万元;安排下达技改等贴息29246万元。市本级安排500万元作为政府引导资金用于新设一家个私经济贷款担保主体,增加安排500万元支持服务业的发展。贯彻省、市政府的要求,对出口企业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实行保费补贴。拨付出口奖励5912万元,对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全市财税部门还认真贯彻有关规定,兑现减免、返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378700万元。同时,各级财税部门努力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提高行政效率,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软环境。 (二)依法加强征收管理,确保财政收入预算执行。 根据我市的财政经济现状和财税收入水平,财政部门在做好预测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预算收入的增长与经济增长相适应,计划服从税源、依法治税、应收尽收”的原则,确定了全市全年财政收入实现1183380万元,比上年增长15%,并力争多超一点的目标。在预算收入执行中,财政部门积极会同、协调国地税部门,及时分解下达征收计划,全力抓好预算收入征管工作。一是按照“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做到应收尽收。二是按月进行税源分析,逐月抓好收入进度。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和收入征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征管建议。尤其在“非典”冲击后,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信息,研究“非典”对预算收入带来的不利影响及对策。三是大力抓好主体税种的征收,加大对个人所得税等重点税源的稽查监督力度,查处各种偷税、漏税、骗税和逃税行为,抓好税收清欠工作。四是切实抓好农业税收的征管工作。通过开展农业税纳税抽奖送保险活动、调整农业特产税征收政策、规范强化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等方式,从早从紧抓好农业税收征收管理。五是加强对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央、省的统一规定,将市本级十三个部门的45项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完善了预算收入。经过财税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财政收入实际完成136亿元,超额完成年初预算。 (三)深化预算支出管理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努力构建公共财政支出体系。 市财政部门按照“一是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努力做到有“保”有“压”。一是认真执行2003年度部门预算。无论是人员经费还是专项经费,一律按照序时进度执行年初下达的部门预算支出计划,严格控制支出追加。二是增加对社会保障的投入,确保社会保障重点支出。市财政全年预算内安排弥补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8000万元,确保了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随着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完全并轨,及时调整资金使用方向,将原安排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的资金用于促进再就业,共计安排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及再就业资金5350万元,建立下岗失业人员贷款担保基金500万元。积极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确保足额安排低保资金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我市“低保”制度,做到“应保尽保,有进有出”,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市区财政全年安排“低保”保障金887.8万元,比上年增加428.7万元,享受低保的对象7295人,比上年同期增加2208人。各级财政还全力支持防治“非典”,全市共安排5573万元,其中市本级预算安排1000万元,为建立“非典”防治快速反应机制、工作经费提供了资金保障。三是统筹预算内外资金,支持推进农村五件实事的实施,市财政共安排农村道路、农村改水、农村草危房改造等农村五件实事资金2026万元。 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的同时,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不断深化财政预算支出管理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200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探索和改进预算编制方法,规范项目预算申报、审核和管理,进一步提高了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合理性。二是继续大力推进政府采购。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在细化政府采购目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提高政府采购金额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实施政府采购廉政准入制度,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供应商中开展“诚信服务”竞赛活动。2003年,全市实现政府采购5.1亿元,比上年增加1.23亿元,增长31.8%。三是积极探索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市本级197个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实施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基础上,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和要求,从8月份起,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等纳入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开展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调研,拟订《常州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四)切实履行财政职能,推进深化各项改革。 为了适应国、地税局税收征管工作的改革要求,理顺市、区税收征管关系,促进地区间经济协调发展,市财政部门牵头开展市、区分税制财政体制和税收属地征收管理的调研,在做好国、地税税收征管企业资料分析、梳理和大量测算工作的基础上,制订了从2004年1月1日起市区税收属地征管实施办法,为调整完善市区分税制财政体制奠定了基础。 积极参与推进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工作。按照全市改革改制目标任务,市财政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的调研,正确处理好推进改制和规范操作的关系,结合单位实际,实事求是,妥善做好企事业单位改制和企业破产清算工作。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有选择地采用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鼓励外资、民资受让国有股权,部分企事业单位采用内部竞标方式转让。2003年完成改制87户,其中国有企业57户,集体企业14户,事业单位16户,共享受政策性剥离减值51207.47万元,土地使用权抵补负资产33067.99万元。完成产权交易项目110个,盘活资产63.4亿元,安置职工12475人。 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按照“巩固、完善、提高”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全面落实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工作。全市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后共减轻农民负担170万元,减征率达52%。巩固化解村级债务成果,防止新的债务发生。全年化解村级债务达到90%以上,完成了化债目标任务。全面推行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加大对困难村的扶持力度,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监督,确保了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创新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积极参与组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经营土地资产为重点,多渠道筹措城建偿贷资金,实现建设资金举债、使用、还贷的良性循环。切实加强城市建设资金管理。认真实施城建投资有限公司、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新设投资主体的财务总监委派工作。 (五)完善财政管理和监督机制,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深化完善预算外资金管理。按照“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票款分离制度,继续加强对重点部门的票据管理和服务,严格票据缴验和银行账户管理,加强收入解缴。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管理。积极会同物价等部门认真清理现行收费,对照中央和省的要求,取消一批不合理收费,对部分不体现政府职能的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停止供应财政票据。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罚没收入票据缴验制度,对所有罚没收入全部实行罚缴分离。加强城市建设、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对财政性投资的重点项目进行全过程财务监督跟踪,对国债专项资金项目实行监督检查。继续多渠道回收世行贷款,努力规避债务风险。 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和农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等一系列专项检查。加大彩票监管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市部分乡镇出现的民间私彩涉嫌活动进行查处。 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支撑财政收入增量的企业纳税大户不多,各地区发展水平不平衡。二是由于中央、省调整财政体制,加大了对地方财力的集中力度,全市财政收入虽有大幅度增收,但并没有带来地方可用财力大的增加。三是财政供给范围和支出结构还不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逐步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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