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财政局文件 常财库〔2006〕13号 转发财政部关于收支分类 改革后财政总预算会计预算外 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 各辖市、区财政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财政总预算会计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财库〔2006〕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果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常州市财政局国库处反映。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财政总预算会计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常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6年8月21日印发 附件: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 ''''>《财政部关于收支分类改革后财政总预算 ''''>会计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 ''''>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 为适应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规范财政总预算会计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财政部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制度》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财政总预算会计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财库[2006]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果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江苏省财政厅国库处反映。 附件:《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财政总预算会计 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预算 会计 核算 通知 共印100份 财政部文件 财库[2006]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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