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财政局文件
常财建〔2005〕73号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
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辖市(区)财政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建[2005]1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外矿产资源风
险勘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转发 资源 资金 办法 通知
常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5年12月20日印发
共印15份
江苏省财政厅文件
苏财建[2005]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