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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管理监督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3x/2003-0000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财农〔2003〕55号 发布机构:财政局
生成日期:2003-09-24 公开日期:2008-03-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通知转发《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管理监督的意见》
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管理监督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常州市财政局文件

 

常财农[2003]55

 

 

 

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

关于切实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管理

监督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财政局:

现将苏财农[2003]179《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管理监督的意见〉的通知》(见附件一)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辖市、区财政部门切实落实财政支农资金预算,确保财政支农支出达到“两个高于”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报帐制,加强专项资金核算管理,不断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定期跟踪问效、监督检查工作,认真按照市财政局常财农[2003]42号文件要求,定期上报跟踪检查台账记录。

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请各辖市、区财政部门对2003年财政支农资金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以及20022003年部分重点农业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项目见附件二),于1015日前完成自查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财政局。

附件:1.《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

          农业财政资金管理监督的意见〉的通知》

       2.常州市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检查项目表

          

 

 

                      二○○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转发  农业  资金  管理  通知

  抄报:省财政厅。

  常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3年9月24印发

                                             共印20

 

附件一:

 

   江苏省财政厅文件

苏财农[2003]179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

农业财政资金管理监督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省级农口各部门:

现将《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管理监督的意见》(财农[20039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

一、坚持“两个高于”,落实财政支农资金预算。

财政支农支出达到“两个高于”,是保证我省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稳定增长的有效机制。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两个高于”的要求,增加财政支农投入,特别是上半年未达到“两个高于”的44个县(市、区)及7个市本级,要确保“两个高于”。各地要按照上级规定,落实省水利重点工程、县乡河道疏浚工程、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农村桥梁建设项目、动物疫病防疫等省及中央要求配套的农业专项资金,保证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采取有效手段,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加快财政支农资金的支出进度。各地要根据农业季节性强的特点,及早组织项目实施,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当年预算、当年支出、当年发挥效益。今年遭受洪涝灾害比较严重的洪泽湖周边和里下河地区,要减少救灾资金拨付的中间环节,尽快将各级财政安排的救灾资金分配到灾区农民手上,重点帮助农(渔)民做好补种、补苗、病虫害防治等灾后复产工作,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是进一步规范报帐制,加强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核算管理。各地要按照《江苏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报帐凭证的审核,做好资金核算工作,并指导农口部门做好报帐制工作。

三、加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监督检查工作。

各地要逐步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农业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制度,财政部门要积极参与财政农业项目的事前可行性论证,加大事中、事后检查监督力度,全面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0月份起,省将对2003年农业财政资金的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以及20022003年部分重点农业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检查(具体情况见附件2),请各市于1015前完成自查并形成书面材料报省,上报情况及省抽查情况将列入2003年农财工作考评。

以上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1.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管理监督

         的意见

2.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检查情况表

 

                          江苏省财政厅

                              二○○三年九月十日

 

 

 

 

 

 

财 政 部 文 件

财农[200390

 

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业财政

资金管理监督的意见

 

中央农口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党中央、国务院反复强调,解决“三农”问题是今后一段时期内全党、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农业财政资金是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农业农村政策的重要手段,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管理,提高农业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于提高政府支持保护农业效率,推进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为了提高农业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在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资金整合和支出管理改革稳步推进,资金分配管理办法逐步改进,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强,农业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在一些地区,农业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农业财政资金预算不落实,农业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农业财政预算执行进度慢,结转数额大等,已经严重影响了农业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影响了政策的执行效果。为了切实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农业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级财政部门和中央农口各部门财务管理机构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管理作为农业财政工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抓紧抓好,要重视和加强对农业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的领导,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管理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提高农业财政资金管理水平。

二、认真落实农业财政资金预算,严格农业财政预算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规定要求,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农业财政预算要认真落实,不准留有缺口,不准虚列支出。各级财政部门和农口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农业财政支出预算执行,及时发现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农业专项资金要认真落实,对上级财政部门支持安排的项目要优先调度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

三、严格执行农业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是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管理的一项重要原则。经过多年的制度建设,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覆盖农业财政资金管理全过程的管理制度体系,各级财政部门和农口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从制度上严格规范农业财政资金管理行为。严禁挤占、挪用农业财政资金,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准截留农业财政资金,特别是地(市)、县(市)、乡(镇)财政部门不准利用任何借口滞拨、挪用农业财政资金。

四、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高农业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第一,深化支出管理改革。要积极总结部门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工作中的经验教训,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各项改革措施。第二,推行项目管理。所有农业专项资金项目都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评估论证,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要逐步推行标准文本和专家评审管理办法,要加强资金运行和项目实施的跟踪问效,要按照项目管理程序的要求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和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第三,明确农业财政资金管理责任。各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领导要重视对农业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管理部门和机构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农业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农业财政资金项目承担主体也要明确管理使用的责任。

五、加强农业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条件,选择一部分农业财政专项资金和项目,利用相关媒体或乡村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并逐步推开公示制度,提高农业财政资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和广大群众的监督。要充分利用系统内监督检查机构和审计部门的力量,把农业财政资金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监控,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有关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大对违规违纪事件的查处力度,逐步形成有效的农业财政资金监督检查机制。2003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要在全省(区、市)范围内组织一次农业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重点检查,范围包括,2003年农业财政资金的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20022003年安排的农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中央农口各部门也要组织一次检查,范围包括2002-2003年的预算执行情况,重点是项目支出的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已经经过审计或专项检查的资金可以不再安排重点检查。但要对审计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原因,提出解决的措施,并将审计、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于200311月底报财政部农业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二:

常州市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检查项目表

 

项目名称

项目年度

备注

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园区)

2002

 

外向型农产品生产基地

2002

 

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2002

 

农业产业化项目

2002

中央项目

财政扶贫资金

2002

 

防汛岁修经费

2003

 

小农水补助项目

2002年、2003

 

小型公益设施农村道路和桥梁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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