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财政局文件 常财农[2003]55号 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 关于切实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管理 监督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财政局: 现将苏财农[2003]179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管理监督的意见〉的通知》(见附件一)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辖市、区财政部门切实落实财政支农资金预算,确保财政支农支出达到“两个高于”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报帐制,加强专项资金核算管理,不断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定期跟踪问效、监督检查工作,认真按照市财政局常财农[2003]42号文件要求,定期上报跟踪检查台账记录。 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请各辖市、区财政部门对2003年财政支农资金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以及2002、2003年部分重点农业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检查项目见附件二),于10月15日前完成自查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财政局。 附件:1.《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 农业财政资金管理监督的意见〉的通知》 2.常州市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检查项目表 二○○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抄报:省财政厅。 共印20份 附件一: 江苏省财政厅文件 苏财农[2003]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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