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年常州市创业培训(SIYB)师资班的通知
各大中专(职、技)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我市以创业带动就业和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常政发[2009]184号)和省厅《关于公布2012年上半年创业培训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苏人社函[2012]18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2年常州市创业培训(SIYB)师资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进一步充实创业培训师资队伍,优化内部结构,提高工作水平,加快SIYB项目推广步伐,全面拓展各辖市、区及各大中专院校创业培训,满足各类群体对创业培训的需求,鼓励和帮助他们自主创业,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稳定经营率,推进全民创业,加推我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
二、培训对象
1、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事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的工作人员;
2、全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和其它各类培训机构从事创业培训与创业指导工作的教师;
3、普通院校、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从事创业指导和热衷于创业服务的教师;
4、具有经济管理或相关专业的高等教育学历、五年以上成人教育培训工作经验或企业管理经验,且愿意从事创业培训工作的社会工作者;
5、愿意从事创业指导和服务的创业成功人士。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主要培训内容有:介绍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中国项目及相关情况;讲授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讲演GYB、SYB培训游戏模块等。
培训班由全国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派的培训师全程授课,实行小班化教学,教材使用国际劳工组织开发的《创办你的企业—培训机构与教师手册》。
四、颁发证书
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印制的《创业培训(SYB)师资培训合格证书》,即获得从事创业培训教学工作的专业资格;培训教学满一年,经省厅创业培训讲师选评复审考核合格后,颁发《创业培训(GYB/SYB)讲师证书》。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定于2012年6月27日-7月6日,为期10天。
培训地点:常州园外园宾馆一楼西园厅(常州市天宁区新民路2号)。
六、培训费用
学员的培训费、资料费全免,食宿费自理。
七、报名方式
报名者需填写《SIYB教师培训班申请表》(附件2),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职称证书复印件,于6月18日前报送至常州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相关表格电子版请提前报送)。地址:局前街28号412室;邮编:213003。
联系人:李伟清、吴琦、孟斌;联系电话:0519-88104813、88107830;电子邮箱:mengbin1001@163.com。
八、有关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创业培训师资培训是加快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精神的重要举措。各辖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各有关机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
2、明确目标任务,逐步优化队伍。围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目标,进一步加强我市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确保到2012年末全市有130名获得《创业培训(SYB)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培训(GYB/SYB)讲师证书》的教师。各辖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各有关机构、单位要扩大创业培训教师的选拔范围,将具备条件且愿意长期从事创业培训的高校教师、社会工作者、创业成功人士吸收到教师队伍中,逐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3、积极动员报名,严格筛选程序。各辖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各有关机构、单位要对照培训对象的资格条件,做好本单位人员的选送工作,并借助媒体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动员广大社会人员报名参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初选、面试筛选程序,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
附件:1、SIYB教师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SIYB教师培训班申请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主题词:创业培训 师资班 通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5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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