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常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
定点培训机构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若干意见》(苏发〔2006〕1号)精神,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苏人社(L)〔2009〕18号)要求,以及我市目前外来(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在通过培训机构自主申报,市、辖市(区)实地查看后审核评审、媒体公示的基础上,经研究,现新增认定常州市溢壶茶艺职业培训学校、金坛市青少年科技中心2家单位为常州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定点培训机构。
希望新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按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要求,严格规范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积极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确保其能够接受到质优、价廉、有效的技能培训。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新增培训机构通知
抄送:各辖市、区劳动就业管理处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6月4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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