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职业技能鉴定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现将考评人员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相应考评人员资格培训:
1.考评员必须具有高级工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了解熟悉本职业(工种)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具有较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
2.高级考评员必须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本职业(工种)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具有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
二、报名与资格审定
1.符合考评员申报条件者,由本人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附件1),经推荐单位初审汇总后,填写《常州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并提交身份证、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2.符合高级考评员申报条件者,由本人填写《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附件2),经推荐单位初审后,填写《常州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并提交身份证、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申报材料由市鉴定中心汇总后上报省鉴定中心审核,省鉴定中心组织开展部分职业的高级考评员培训。
三、培训时间、地点
考评员培训时间初定于7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费用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另行通知;
高级考评员由省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开展高级考评员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培训费用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考评员、高级考评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统一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印制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证卡,作为上岗从事考评工作的必要凭证。
2.附件1、2需一式两份,粘贴照片,每人另须提交一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
3.各单位推荐参加考评员有关报名资料的报送截止日期为6月12日。
4.各单位推荐参加高级考评员有关报名资料的报送截止日期为6月27日。
5.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687002,联系人:蒋俭,电子邮箱:czjdzx@163.com,地址:常州市局前街28号一楼西大厅。
附件:1、《常州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
2、《常州市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
3、《常州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职业技能 考评员 培训 通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30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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