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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同意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撤销校区鉴定所及增设省常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工种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315/2012-0005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2)140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2-05-29 公开日期:2012-05-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同意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撤销校区鉴定所及增设省常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工种
关于同意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撤销校区鉴定所及增设省常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工种的批复
常人社发(2012)140号

关于同意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撤销校区

鉴定所及增设省常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鉴定工种的批复

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

  你院《关于增加职业技能鉴定工种并撤销校区鉴定所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所属的常电子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常轻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同意省常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增设以下鉴定工种及等级:

  1.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制图员,鉴定级别:初、中级、高级;鉴定级别: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二级;

  2.无线电装接工、电子装接工、电切削工、内燃机装试机、汽车营销师、计算机维修工、智能楼宇管理员、摄影师、眼镜定制工、钟表修理工、制版工、印刷装订工、酿酒发酵工、中药调剂员、中药购销员、中药营业员、中药保管员、药品营业员、药物制剂工、药学咨询师、化工操作工、化工分析工,鉴定级别: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

  3.药物分析工、医药商品购销员,鉴定级别: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三、鉴定范围:常州地区。

  希望你所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定》、《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规定》、《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等规定,进一步完善鉴定设施,严格考务管理,规范鉴定程序,自觉接受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检,确保鉴定质量,为我市技能人才培养作出贡献。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撤销增设工种批复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30印发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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