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市2012年江苏省博士后
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大力实施科教与人才强市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2年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2〕179号)的规定,2012年我市继续开展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申请单位要符合《江苏省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申请单位要认真填写《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逐级报所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三)我局根据《江苏省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申报单位材料审核后,结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的推荐指标数研究确定上报单位名单,按要求上报有关申报材料。
(四)根据博士后工作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中央驻苏单位、省直单位的申报工作由所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申报数量
按照稳步发展、逐步扩大的原则,本着鼓励先进、规范申报工作的目的,我局按照各辖市、区已设创新基地数量和招收博士后人数之比,并适当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确定各辖市、区申报设立创新基地推荐指标数(见附件1)。中央驻苏和省直申报单位不计入所在地推荐指标。请各辖市、区严格按照推荐指标数上报申请材料,超指标上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三、有关要求
(一)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对申报工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是完善我市博士后工作体系,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产学研结合,增强企业科技创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要着眼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根据当地支柱产业、重点发展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认真做好创新基地申报工作,切实提高申报工作质量。对申报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好中选优,推荐出在本地区、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具有市场、规模、资金、科技、人才等比较优势、能够成为带动产业升级主导力量的单位设立创新基地。
(二)申请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见附件2),表中所列内容需要有证明材料的,请附一套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请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于2012年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人才开发处,包括各申报单位的《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一式2份和附件材料1份、《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电子文档。《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表格可从江苏博士后网站下载。
联系人:张峰
联系电话:0519-85681937(电话、传真)
E-mail:czrszyjs@sina.com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811房间
邮编:213002
附件: 1.申报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推荐指标数
2.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批表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我市2012年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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