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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2年常州市职称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2-0003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2〕102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2-04-23 公开日期:2012-04-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2年常州市职称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2012年常州市职称工作要点》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2〕102号

关于印发《2012年常州市职称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2年常州市职称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2年全市职称工作要点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2年全市职称工作要点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认真落实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及《201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要点》,进一步拓宽职称服务领域,畅通服务绿色通道,创新职称工作理念,不断推进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总量的增长、素质的提升和结构的优化,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一、以加强部门合作为基础,进一步拓宽职称服务领域

  (一)围绕一核八园,做好职称跟进服务。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一核八园做好职称服务工作,要充分发挥园区职称服务受理点和人事服务专员的作用,为入驻机构提供便捷服务;要修订完善《常州市动漫专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动漫专业职称评审由试点转变为常态化管理,为我市创意产业提供人才支撑;要积极做好科教城、创意产业基地、光伏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等企业预约上门服务和现场咨询服务,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二)加强部门间合作,服务企业。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与工商联、商会、协会、学会之间的合作,努力为小微企业和人才提供职称服务,使其参评有渠道、评价有标准、职业发展有途径,进一步拓宽职称服务领域。

  (三)关注重点企业发展,服务科技创新人才。各级职称工作职能部门要对“510计划中涉及的十大做强企业和十大创新型企业科技创新动向和高层次人才要给予重点关注,对我市企业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在职称申报时要主动提醒。

  二、以加大社会化评审为抓手,进一步畅通职称服务绿色通道

  (四)扩大社会化评审范围。把建设工程、交通工程、电子信息、石油化工、机械冶金、纺织工程、服装工程、工艺美术、轻工工程、水利工程、医药工程、工业气体、动漫等专业均纳入社会化评审范围,进一步发挥职称评审重能力、重业绩的导向作用,加大个人自主申报、业内公正评价、单位择优聘用、政府指导监督的社会化评审力度,坚持常年受理、不定期评审制度,进一步畅通职称服务绿色通道。

  (五)增设五个职称服务受理点。职称服务受理点的选择主要围绕承办单位地理位置是否合适,是否与企事业单位联系紧密,是否有专职人员和良好的办公条件等为前提,2012年要增设石油化工、机械专业、纺织服装、动漫工程中、初级职称和职称初定延伸服务等5个职称服务受理点,进一步扩大职称服务受理范围,畅通职称服务绿色通道。

  三、以优化人才结构为目标,进一步创新职称工作理念

  (六)开展职称初定延伸服务。对进入我市企业就业的本科以上理工类毕业生进行职称初定延伸服务,即理工类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只要与我市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就可办理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职称,提前将更多的专技人才纳入到职称服务范畴,进一步拓宽职称服务领域。

  (七)加大专业技术资格与职业资格衔接力度。2012年起若在某项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取得该专业职业资格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省市有关规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且符合我市比照认定办法中设定的条件,均可比照认定为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并在本市范围内通用。

  (八)开展社会工作者地方职称评审。出台我市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组建评审委员会,加强专业理论培训,建立以业绩能力为导向的社会工作者地方职称评审制度。

  (九)稳慎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精神,围绕今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要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要在核定的岗位空缺内按一定比例进行评审,岗位出现空缺时教师可以跨校评聘的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现状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方案。

  (十)尝试开展高技能人才与专技人才的贯通。对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有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动手能力强并取得较好业绩成果的高技能人才,要采取一定的方式实现与专技人才的有效贯通。

  四、以强化继续教育为目的,进一步提高知识更新覆盖面

  (十一)加强继续教育法制化建设。认真实施《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完善继续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增加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为我市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加快知识更新、提高持续创新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十二)完善继续教育管理体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市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本部门、本系统继续教育的监督管理工作,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继续教育工作。

  (十三)全面完成继续教育发展目标。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积极完成全年知识更新不少于5万人的目标任务,各评委会日常管理机构要做好本系统专业知识的更新培训工作。各级职称管理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有计划组织好各类专技人员高级研修班学员的选送工作。

  (十四)推进继续教育基地建设。依托我市高等院校、培训机构,建设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社会信誉度高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积极推荐我市继续教育基地申报省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发挥继续教育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面向全市的知识更新培训活动。

  (十五)完善继续教育网络建设。要丰富完善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服务功能,增加2-3门公共科目,给广大专技人员提供更多选择空间。要发挥各专业培训基地的作用,逐步推行专业科目网上学习,做到成熟一门运行一门,有效解决中小企业专技人员培训难的问题。

  五、以规范管理为重点,进一步提高职称服务水平

  (十六)严格坚持评价标准。认真执行《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严谨规范地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各级职称工作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评审过程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评审公示制度,严格程序,严明纪律,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

  (十七)不断丰富评价方式。各评委会在开展评审活动时,继续采用面试、答辩、讲课说课、成果评议等多种手段开展评价工作。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积极采取多样化的人才评价方式,不断改进评价方法,丰富评价手段,做到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方法多样化,评价手段科学化,多方面提升评审质量。

  (十八)加强评审组织建设。各级职称工作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评委会日常管理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评委会委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各级评委会,遴选评审委员的过程中,要打破部门限制,吸收学术造诣深、公道正派的专家组成职称评审委员会。重点吸收我市支柱产业和重点行业的高、精、尖专家入库,积极吸纳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进入评审专业组成员库,并按管理权限报同级职称工作职能部门批复。

  (十九)强化资格考试监管。各级职称工作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专业技术资格和各类职(执)业考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要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考试规定,加强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严格监考、巡考制度,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处理作弊违纪行为。积极引导考生诚信考试,努力营造一个竞争有效、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全面完成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年度计划。

  (二十)加强职称服务指导。各级职称工作职能部门、评委会日常管理机构及职称服务受理点,加强对各用人单位尤其是企业的指导服务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指导、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做好职称申报工作。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面大,是服务企业、服务人才的有力抓手,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依法从政,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加强协调沟通,把握工作重点,统一政策口径,确保职称工作积极、稳妥、有序开展。

主题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通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423日印发

共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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