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张良宾等7人
已具备公安刑事科学技术中级专业技术
资格的通知
常州市公安局: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苏人社发〔2012〕101号文件精神,经江苏省法医、物证鉴定和技术侦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张良宾、邱宇等2人已具备主检法医师资格,陈涛、许佳、杨大鹏、刘兵、高扬等5人已具备物证鉴定工程师资格,现予公布。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职称 评审 结果通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4月17日印发
共印10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