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公布张良宾等7人已具备公安刑事科学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2-0002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职(2012)22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2-04-17 公开日期:2012-04-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公布张良宾等7人已具备公安刑事科学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关于公布张良宾等7人已具备公安刑事科学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常人社职(2012)22号

关于公布张良宾等7人

已具备公安刑事科学技术中级专业技术

资格的通知

常州市公安局: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苏人社发〔2012〕101号文件精神,经江苏省法医、物证鉴定和技术侦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张良宾、邱宇等2人已具备主检法医师资格,陈涛、许佳、杨大鹏、刘兵、高扬等5人已具备物证鉴定工程师资格,现予公布。

O一一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职称 评审 结果通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4月17印发

共印10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