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全市技工院校
示范专业等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技工院校:
为进一步深化技工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技工院校示范专业等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2]124号)精神,我局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技工院校中开展示范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以及重点专业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
参照省厅《关于在全省技工院校开展“创示范专业、讲精品课程、做名牌教师”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32号)、《关于在全省技工院校开展专业带头人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1]445号)和《关于在全省技工院校开展重点专业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30号)等文件中明确的各项标准执行。
二、推荐名额
示范专业:各校在机床切削加工(含车工、铣工、磨工)、数控加工(含数控车、数控铣、加工中心)、机械设备装配与维修、模具设计与制造(含模具制造、模具设计)、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电子技术应用(含通用电子、音像电子、通信终端、办公等设备维修)、计算机网络应用、汽车检测与维修、焊接加工、机电一体化等市级重点专业中择优推荐2-3个市级示范专业,所推荐的专业不能重复。
精品课程:技师学院择优推荐2-4门,其他学校择优推荐1-2门精品课程,以专业课程为主。
教学名师:技师学院择优推荐2-4名,其他学校择优推荐1-2名教学名师,以专业教师为主。
专业带头人:按照各校在职专任教师总数3%的比例,择优推荐市级专业带头人。
重点专业:不实行指标限制。
三、评审程序与时间安排
1、组织申报(4月16日-5月31日)
各校组织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各校评选标准,严格参照标准确定申报专业、课程、名师和专业带头人,并填写申报审批表(见苏人社发[2010]30号、苏人社发[2010]32号、苏人社发[2011]116号和苏人社函[2011]445号附件)、编制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制作申报材料,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提出申请。
2、市级评审推荐(6月1日-6月30日)
我局将组织有关专家,根据评选标准,对各校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在网上公布评审结果,确定市级示范专业、重点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并按规定名额择优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报送申报材料。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专业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在全市技工院校开展“创示范专业、讲精品课程、做名牌教师”、重点专业和专业带头人评审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技工院校内涵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技工院校要引起高度重视,以强化专业建设、课程改革为龙头、以打造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为引领,带动院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
2、建立专业资质准入制度。从2010年开始,凡是举办高级技工班的专业,必须是省级重点技校及以上学校中的市级以上重点专业;凡举办技师(预备技师)学制班的专业,必须是国家级重点、高级技工学校及以上学校中的省级重点专业。
3、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今年的评审活动涉及资料多、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校要精心准备,实事求是,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评审任务。
联系人:陈俊,联系电话:85682017。
附件:1、常州市技工院校示范专业、重点专业申报材料基本信息表
2、常州市技工院校精品课程申报材料基本信息表
3、常州市技工院校教学名师申报材料基本信息表
4、常州市技工院校专业带头人申报材料基本信息表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技工院校示范专业评审工作通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4月16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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