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各处室、事业单位:
现将《201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二0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依法行政要点通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4月12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件:
2012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1〕31号),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以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机制、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以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机制为保障,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全面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1、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实现公共服务网络的全覆盖,探索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化建设,着力提高公共服务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人员队伍专业化水平,逐步完善公共服务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民众、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完善审批方式,除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对每项审批都要公开审批事项名称、审批机关、条件、程序、时间和结果,提升行政审批工作的公开性、规范化水平。
3、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指南、目录和内容。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公开制度。认真执行《常州市“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和《常州市新型政府法制监督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持续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三融合”。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建立“网上服务大厅”,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网上服务。
4、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健全职工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提高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诚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常州市2012年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点项目,着力推进和谐企业建设工程。
二、改进和加强制度建设
5、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审核、发布工作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工作规范化。重要规范性文件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特别是要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以适当方式反馈。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都要组织听证或专家论证。
6、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评估体系和制度,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发布满2年,组织对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估。明确规范性文件的评估主体、对象与范围、内容与标准、方法与程序,保证评估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制度化。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法核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制度,签署后按规定及时报送备案。
三、完善科学民主行政决策机制
7、健全决策机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坚持和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探索建立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将听证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完善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建立决策咨询专家库,重大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专家咨询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进行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报告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8、建立重大决策后评估制度。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定期组织开展决策后评估工作,重点评估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通过民意反映、调查抽样、评估审查等方式,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对决策的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目的是否相符、决策实施的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主要经验教训、措施和建议等内容进行评价,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予以调整完善的重要依据。完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主体、内容、对象、程序,通过跟踪检查、督办、考核等措施,对决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责任。
四、大力提升执法效能
9、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非行政许可审批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规范,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和权限,细化工作流程,规范执法文书,在全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检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适用规则,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完善、有效应用机制。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针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制定和完善相关防范制度,建立行政执法风险评估和防范控制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根据“两网化”管理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提高网上办案的操作性。
10、创新执法方式。完善合理行政、柔性执法措施,探索多样化的执法方式,实现全程说理式执法、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重大案件回访制度化。行政执法中注重采用说服教育、调解疏导等方法,实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疏导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努力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推行行政执法相对人权益告知制度。
五、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11、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建立行政调解相关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争议纠纷调解的申请、受理、调处、回访、统计、立卷归档和信息报送等制度,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运行。遵循自愿、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优先选用调解的方式,平等协商处理利益纠纷。对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较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主动进行调解,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优势,有效化解矛盾、解决争议。
12、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各项程序,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以书面审查为主,确保快速结案,对事实、证据争议较大的案件,运用实地调查、公开听证质证方式,进一步核实证据、查明事实,依法公正作出处理。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用情况通报、发送行政复议建议书等方式,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同时加强对个案的监督纠错力度。
13、积极依法应诉。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应诉备案、重大行政应诉案件专报、行政诉讼情况反馈、行政错案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按照法院的要求,依法及时、全面地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和证据。在庭审过程中,积极配合法院,努力通过调解、和解等手段,共同依法、妥善化解复杂行政争议和群体性案件。注重加强同法院的联系,共同研究行政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对可能引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进行排查,制定防范措施,规范行政行为,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实现依法行政与依法审判的良性互动。
14、重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营造有利于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氛围,构建言路畅通、办理快捷、反馈及时的社会监督运转机制和政民互动机制。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积极回应民意诉求。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及时、准确真实、公开透明地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信息,接受新闻媒体采访,通报情况、分析形势、阐释政策,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建立完善舆情监测分析制度,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发展变化,跟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重点热点,及时了解反馈社情民意,及时发现化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报告处理新闻事件。
六、加强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15、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为整体协调、有序有效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将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局办公会议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切实把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16、建立考核监督机制。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制定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目标任务,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依据工作职能分解落实,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测评方法,开展依法行政评议考核。
17、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健全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将公共法律知识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业法律知识纳入学习范围,确保学习时间和质量,促进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增强依法行政和运用法律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本领。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注重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通过集中培训、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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