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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2012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2-0000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2〕70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2-03-16 公开日期:2012-03-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2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
关于2012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2〕70号

  关于2012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

  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部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处:

  为加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厅年度工作目标要求,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9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技师考评工种范围

  2012年技师考评工种范围共40个工种。交通行业:汽车实

习指导驾驶(附件3)、汽车维修、船闸操作、船闸机电、内河航标、船舶驾驶、船舶轮机、公路养护;教育文化科研行业:保育、图书资料管理(附件4);卫生体育行业:制药、药剂、护理、卫生防疫、体育场地工;服务行业:中式烹饪、收银审核(附件5);建设行业:园林绿化、白蚁防治、污水处理;机电行业:电工、机械加工、制冷维修、水暖、计算机信息处理;地矿行业:钻探;海洋渔业行业:水产养殖;水利行业:闸门运行、泵站运行、水文勘测;农林行业:农艺、农牧兽医;民政行业:遗体防腐、遗体整容、遗体火化、殡仪服务、墓地管理;农机行业:农机技术指导员、农机修理工;测绘行业:工程测量。

  二、技师考评对象及条件

  (一)在考评工种范围内岗位上工作,2010年底前取得上述工种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并符合下列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证书的;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的、市级技能竞赛中获得第1名的;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可直接申报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放宽申报工作年限3年和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各种放宽条件仅限使用一次)。

  1.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优秀;

  2.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

  3.在本工种岗位上刻苦自学,取得本工种(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合格证书;

  4.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

  (四)根据省厅文件规定,申报人员必须取得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并按规定参加第三轮继续教育培训合格(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凡19601231日后出生的人员,必须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本工种或相近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合格证书。

  (五)对工作岗位已经变动或即将调整岗位的高级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参加同等级转换工种培训考核取得证书后,方可申报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

  三、技师考评培训要求

  申报人员须参加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并参加统一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生产工作业绩、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

  政治思想表现和生产工作业绩由所在单位按照岗位规范要求进行考核。技术业务水平分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技术业务理论重点考核申报人应用基本技能和掌握专门技能及传播技艺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实际操作重点考核申报人解决本工种岗位上关键性操作难题的经验和能力。其中,技术业务理论要进行笔试和论文答辩。

  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结束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有关行业考评委对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

  (一)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二)申报人员政治思想表现、生产工作业绩;

  (三)业务技术水平;

  (四)工作成果、技术创新以及奖惩情况。

  行业考评委完成评审后,在《评审表》内签署技师评审意见。

  四、技师考评办法及程序

  (一)汽车实习指导驾驶30名计划,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参加市统一组织公开选拔考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推荐申报资格人选,如实际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将按总成绩60分确定申报资格人选;计算机信息处理10名、收银审核10名、中式烹饪4名计划,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参加省厅统一组织公开选拔考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推荐申报资格人选,如实际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将按考试成绩60分确定申报资格人选。

  (二)其他工种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参加省厅统一组

织公开选拔考试,将按考试成绩60分确定申报资格人选。

  (三)符合技师考评条件的人员,向单位提交有关申报材料(附件1),由单位初审后填写《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资格选拔考试报名表》(附件61份,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于416日前报市人社局工考办,有关公开选拔考试事项另外通知。省厅工考办统一命题,分别由省、市工考部门组织考试。确定申报资格人选,通知单位公示一周后将公示结果书面反馈市人社局工考办,对无异议者正式填写《评审表》一式两份,并将所需申报材料按统一要求装订后一并交市人社局工考办。

  (四)省工考办组织有关行业考评委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统一培训、考核、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技师资格通知,颁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证书》。取得技师资格的人员,经单位办理聘任手续的下月起,按有关规定兑现工资待遇。

  (五)时间安排:从发文之日起至416日为组织报名、单位初审推荐、主管部门审核上报阶段;4月中旬至5月中旬为下发公开选拔考试事项的通知、申报人员复习阶段;5月底为省、市统一公开选拔考试;6月为单位公示、申报人员材料调整补充阶段;7月初市人社局工考办汇总全市符合申报人员名单上报。

  (六)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人才观,全面开发人力资源,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各类人才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工作抓好抓实。

  附件:1.技师资格申报须知

  2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资格评审表

  3.汽车实习指导驾驶技师申报条件

  4.图书资料管理技师申报条件

  5.收银审核技师申报条件

  6.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资格选拔

  考试报名表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工勤技能技师考评通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316印发

共印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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