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杨京华等4人已具备
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常州市知识产权局,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苏人社发〔2012〕598号文件精神,经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的杨京华、江苏保龙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的胡水龙、江苏凯特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李萍、布勒(常州)机械有限公司的史玉萍等4人已具备知识产权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现予公布。
上述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自2011年12月3日起算。
二O一二年二月七日
主题词:职称 评审 结果通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2月8日印发
共印8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