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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公布常州市新北区春江人民医院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控制指标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2-0009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社会救助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2〕19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2-01-18 公开日期:2012-01-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新北区春江人民医院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控制指标
关于公布常州市新北区春江人民医院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控制指标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2〕19号

关于公布常州市新北区春江人民医院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控制指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常州市市本级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常人社发〔2010〕4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常州市新北区春江人民医院的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控制指标为2900元(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成年居民”的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控制指标为2400元),超过8万元以上部分单独按项目结算;医保目录外费用占总费用比例控制在8%以内。

  今后,我市一级医疗机构被确定为市本级医保定点服务单位后,除有另行规定外,住院医疗费用的结算均按本通知公布的结算控制指标执行,不再单独发文。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常 州 市 卫 生 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社会保障医疗保险控制指标通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月20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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