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2年常州市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开展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331号)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就业援助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时间和对象
(一)活动主题:帮扶到人、岗位到手、政策到位、服务到家
(二)活动时间:2011年12月下旬到2012年1月中旬
(三)援助对象: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包括:长期失业人员、历年积累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部分与国有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二、工作目标
(一)对辖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登记认定,并录入金保就业系统,纳入就业信息监测制度,实现实名制的登记管理和援助服务。
(二)辖区内每一位未就业的援助对象都能够得到至少1次职业指导、3次职业介绍服务,其中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个登记失业人员在活动期间实现就业。
(三)辖区内每一位符合政策条件但未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的援助对象都能够及时享受到政策。
(四)辖区内每一位有就业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都能够进行登记,得到“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其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能够享受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和养老保险补贴政策等残疾人专项就业扶持政策。
(五)辖区内的居民能够了解到国家和地方的就业扶持政策主要内容和本次专项活动的开展时间、服务内容,每一位援助对象都能够了解到具体援助内容和相关政策。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联系和配合,充分利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系列活动,加快推进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把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作为工作重点,统一部署,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并及时相互沟通工作进展情况。
(二)积极宣传,扩大影响
要深入街道(镇)、社区(村),广泛宣传就业困难人员登记认定条件、援助活动具体内容、就业扶持政策、残疾人就业和培训等多项信息,方便失业人员了解各项扶持政策和相关活动信息。同时要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信息载体,切实加大就业援助服务月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活动成效。
(三)及时汇总和上报情况
各辖市、区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汇总就业援助活动月期间的活动情况、典型事例及宣传报道,并于2月15日前将统计报表和总结材料报常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职业介绍信息科和市残疾人联合会。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联系人:彭飞
联系电话:81187075
传真:81187075
邮箱:pengfei999_0@163.com
市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郭岭
联系电话:89961937
传真:88165613
邮箱:369642590@qq.com
附件:1、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报)
2、2012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报)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就业援助活动方案
抄送:各辖市、区劳动就业管理处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月19日印发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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