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常州市新北区春江人民医院
医保定点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常劳社医〔2005〕13号)等规定,经研究,确定常州市新北区春江人民医院为常州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请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等单位按要求做好准予开通医保业务的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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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 州 市 卫 生 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定点资格通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月12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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