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常州工学院师范学院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批复
常州工学院师范学院:
你学院《关于申请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请示》已悉。经审核,申报材料、场地基本符合职业培训条件,同意你学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现批复如下:
一、培训职业(工种):心理咨询师、育婴师。
二、培训等级:中级、高级。
三、招生范围:常州地区。
望你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技能培训的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培训,并在开班前报我局职能处室备案同意,在办学过程中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学计划,提高教学质量,为我市培养更多优秀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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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技能培训批复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月12日印发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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