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黄益新等54人
具备高级经济师(认定)资格的通知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苏人社发〔2011〕519号文件精神,经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认定,黄益新等54人已具备高级经济师(认定)资格(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上述人员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自2011年10月23日起算。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职称 认定 结果 通知
常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12月31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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