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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索 引 号:014109315/2011-0024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1〕259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1-12-22 公开日期:2012-01-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市政府:

  今年来,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要求,紧紧围绕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规范工资收入分配、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等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我局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两个《意见》,积极着手法治部门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131号)文件精神,根据《2011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确定的要点,结合本年度省厅下达的工作任务,确定本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重点,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完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每年听取依法行政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制定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目标任务,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工作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和权力公开运行,牢固树立阳光政府形象

  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对工作中产生的需要公众知晓的部门信息,及时、准确、具体地进行主动公开,并指定专人进行信息的保密审查。注重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建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全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实施,局信息中心负责政府信息网上发布的技术保障,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的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评议、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逐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截至目前,我局共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2206条。在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方面,全年我局共受理公开权利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人次,公开政府信息3项,妥善处理了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常州市“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暂行规定》、《常州市新型政府法制监督系统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法制监督系统上线运行后,重大行政处罚报备、规范性文件报备以及行政权力事项的调整等工作均纳入系统准确、及时、规范地进行操作。截至目前为止,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共受理行政许可27件,全部办结;受理非许可审批事项597件,办结508件;受理行政管理事项2582件,全部办结。窗口接待政策宣传和咨询3600余人次。通过“三合一”网络平台进行行政权力事项的调整2次,共取消行政权力事项4个,合并事项4个,调整名称1个。

  三、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着力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

  制定出台了《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制度》,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核、发布、备案、清理、评估等环节的管理,做到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有据可依、不挂空档,强化了人社部门依法行政源头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按照该办法,统一编排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发文号,认真编制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并进行立项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和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布、清理和评估工作,保障规范性文件备案做到及时、准确。截至目前为止,我局按年度计划以市政府名义拟定出台规范性文件7项,以本局名义出台规范性文件5项,范围涉及调整工资、社会保险、人事管理、人才服务等多方面。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制度,共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5份。

  四、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深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进程

  自2010年我局出台了《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作实施办法》以来,我局始终致力于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部门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凡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重大事项,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科学的预测评估,统筹兼顾,及早预测风险、防范风险、化解风险。今年,我局在制定出台《常州市市区职工基本医疗普通门诊统筹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之前,均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以及主要平面媒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特别是最近,在制定出台《常州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常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和《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关于解决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等涉及人群面广、政策性强、易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重大事项之前,我局均认真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逐一排查风险点,深入研究应对措施,周密制定维稳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决策、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在执法主体规范落实上,今年我局对所属行政法规授权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委托执法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执法主体进行了明确,对全系统共93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执法证的换证工作。在工作制度建设上,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例会制度,通过每季度召开监察工作例会开展案例分析,监察工作研讨,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效解决了案件办理中的疑难问题,队伍的业务素质得到了明显加强,区域联动办案机制得到强化。在具体执法行为上,今年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执法机构,不断转变执法观念,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在进行行政执法行为时,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遵循先教育指正,再限期整改,最后依法处罚的“三步走”行政执法程序,在全系统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模式,充分尊重监察对象的陈述、申辩权,严格遵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进行处罚,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在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确定处罚金额。今年,我局共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1469件,其中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20件,坚持定期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积极督促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4257户,涉及劳动者27.4万人,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等金额2901.8万元,办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21782家,责令补签劳动合同2.42万份,督促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1743.4万元,查处童工类案件20起,依法清退童工22人。充分发挥了行政处罚引导、规范、服务功能,全年没有因行政处罚案件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执法水平显著提高。

  六、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稳定社会环境

  一是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和效率。今年,我局不断创新和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方式方法,注重发挥行政复议的法律救济和监督功能,认真研究案情、及时公正审理,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复议任务。截至目前,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6件,与2010年基本持平,除一件申请因超出行政复议期限我局不予受理以外,其他全部依法受理。在已审结的26件案件中,维持24件,占92%;撤回申请1件,占4%;驳回复议申请1件,占4%。二是不断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今年,我局积极探索案件办理新方式,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办案思路,针对工伤认定类案件以及劳动争议类案件数量较多、诉求显性的特点,主动介入当事人之间进行调解,给他们讲解相关劳动关系政策、社会保险政策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本着公平与自愿的原则,积极运用行政调解的方式处理案件。截至目前,我局通过这种简单程序化解的矛盾纠纷约1500件。三是不断规范信访工作,积极处置网络舆情。今年我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认真贯彻《信访条例》为主线,以12333热线、局信访办为主要平台,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应对,切实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预测和超前防范工作,妥善处理好上访事件和网上舆情,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人民群众来访17642批次、23203人次,其中集体访65批次,5561人次;受理人民群众来电4500次;受理人民群众来信840件;受理市长热线电话交办件206件、办结率100%;受理“市长信箱”410件、办结率100%;承办市政府委托信访复查复核事项22件、办结率100%

  七、完善推进依法行政保障措施,切实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法制学习研究。今年随着《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以及相关配套政策法规的出台,我局及时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贯彻活动,并在全局开展问题征集,着重搜集和挖掘新法律法规实施后的社会反映、存在问题等社情民意方面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今年我局继续分两批组织系统中层以上干部赴武汉大学参加为期一周的人社系统干部高级研修班,为丰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知识储备,进一步拓宽其工作思路创造了平台。另外,我局还连续第三年开展对新进职工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增强了新进职工的工作适应性和依法行政意识。同时,今年我局共组织了全局系统约3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与了市法制办组织的执法人员法律公共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二是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增派1名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到政策法规处工作,保证了人员与所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法规处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与指导,牵头开展了行政事项清理、政策法规梳理、案例沟通研讨等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法制建设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三是以《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为重点,广泛开展法制宣传。今年,我局以《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为宣传重点,创新法制宣传形式,通过“上媒体、登讲台、进社区”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普法、学法、用法热潮。整个《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期间,先后开展大型集中普法培训和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社会保险法宣传册、维权宣传单页等各类宣传资料120000余份。乡镇(街道)社保机构、全县各乡镇事业单位、规模以上企业覆盖率均达到100%,为《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和推广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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