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我市进入了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转型升级、统筹城乡一体化的关键时期,给新时期做好就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科学编制和实施常州市促进就业的“十二五”发展规划,对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十一五”就业工作的主要成绩
2006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06〕56号)、《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常政发〔2009〕3号)等文件精神,始终坚持就业优先战略,积极落实促进就业创业各项政策,努力创造就业岗位,发动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就业创业工作,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就业工作新机制,就业与经济增长同步互动的效应已经显现。五年来,全市新增就业人数40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17.6万人,转移本地农村劳动力14.5万人,其中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3.9万人,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24.7万人,创业培训3万余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5.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五年保持回落,全市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一是政府促进就业责任进一步强化。“十一五”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始终把促进就业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来狠抓落实。特别是十七大召开和《就业促进法》颁布以后,各级各部门按照《就业促进法》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大力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全面动员,开发岗位、结对援助,通过就业安置脱贫,确保了一方和谐平安;财政部门足额安排就业再就业资金,确保我市积极就业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保障部门大力实施城乡“双零”家庭就业援助工程、“城乡百千万”创业工程;工商、税务部门开辟 “绿色通道”,与劳动保障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方便失业人员享受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推进就业创业工作;总工会、妇联、共青团也采取有效措施,多途径、多形式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
二是市场导向就业机制进一步健全。探索建立了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领导机制、责任机制、督查机制和政策体系,“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人社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就业再就业工作新机制在我市已经初步形成。同时,城乡统筹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农民工就业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三是就业援助长效机制进一步显效。加大对困难家庭的帮扶力度,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对全市认定的城镇“双零”家庭成员和其他各类困难家庭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通过政策扶持、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安置、结对帮扶等多种措施和形式,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进一步突出“双零”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强化“双零”家庭申报认定、跟踪服务机制,与每户“双零”家庭签订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援助协议书,建立 “一户一表一卡一册一档”台账制度,并优先提供各种服务,形成了动态消除“双零”家庭的长效机制。为帮扶城乡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就业,各辖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开展了一系列扎扎实实的工作。截至2010年12月底,全市认定就业困难人员11449人,实现再就业10544人,再就业率92.2%,全市“双零”家庭全部实现了动态脱零。
四是政策扶持就业体系进一步完善。积极抓好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工作,形成了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在扶持对象、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小额贷款、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社区平台建设等方面有了新的突破,形成政策促进就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五年来,全市累计投入再就业资金11.2亿元,保持稳定增长。政策进一步拓展延伸。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双零”家庭成员就业,每吸纳1人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用人单位1000元补贴;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成员实现灵活就业的,可申请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出台了创业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在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上,由原先的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扩展到本市自主创业的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复员转业军人、残疾人和农民,对他们经创业培训成功创业的,给予2000元/人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援助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五年来,全市累计有48.2万人次享受社保补贴6.1亿元,其中,有 18.6万人次享受单位社保补贴2.9亿元,有29.6万人次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3.2亿元。
五是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按照城乡统筹的思路,着力推进市、区(辖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向城乡各类劳动者覆盖。着力强化公共就业人力资源配置功能,建立了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实现了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全面贯通。市人力资源市场自2007年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整合后,已成功举办招聘会237场,有3.7万家用人单位进场,提供就业岗位近63.5万个,进场应聘人员达119.9万人次,达成就业意向42.5万人。武进区也积极整合劳动、人事资源,建立了区人力资源市场,实现了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被征地农民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同台竞聘,形成了布局合理、辐射互补的人力资源市场新格局。“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公共职介机构共组织9.7万家用人单位进场,提供170万个就业岗位,分别比“十五”期间增长281.1%和217.4 %;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得到强化,全市56个街道、乡镇、200个社区及部分村(委),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基本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已有185个社区成功创建“江苏省充分就业社区”,天宁区红梅街道聚博花园社区还被评为“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为就业援助工作搭建了基础工作平台。
六是创业带动就业效应进一步激发。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团组织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全民创业”的号召,积极行动起来,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原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市财政等11个部门共同制定出台了我市创业扶持政策,大力实施“城乡百千万创业”工程,并召开了全市创业工作推进会,表彰了30名创业明星,树立了一批创业典型,营造了大力扶持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浓厚氛围;原市人事局开展了“千名海外人才集聚工程”,投入扶持资金7994.2万元(市本级财政),引进海归创业人才1296名,成功实施创业项目153个;钟楼区大力开展“促进就业(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了10家创业孵化基地,并深入挖掘民间特色、民间技能,推进创业就业向基层延伸,涌现了“景泰蓝制作室”、“馨和绣艺坊”、“西艺坊”等一批社区创业基地。天宁区实施创业扶持计划,组织500余名失业人员、残疾人参加“十字绣创业培训班”,预计带动300人就业;市总工会从2008年起启动实施了“创业就业五年发展行动计划”,设立了1000万元创业基金和1000万元劳模基金,为创业企业提供资助、小额贷款、贴息贷款等资金支持,建立了创业指导团和金蓝领知名技师服务队两支创业服务队,实现了市、县区两级联合推动,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团市委制定了“扬帆计划”,着力打造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了105家“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启动了SYB青年创业培训班,推出了“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已经落实青年创业贷款1753万元。去年以来,全市已建立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100余家,成功孵化企业260余家,安置就业人员7万多人。
七、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功能进一步增强。一是逐年提高失业金标准,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1999年以来,我市先后6次调整失业保险待遇,市区失业人员月人均领取金额从1999年的130元增加到目前的人均 714元,从一个统筹区实行统一标准的做法,发展成按失业者失业前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来确定其失业保险标准,同时对最高和最低标准进行适当调控的办法,目前常州市核发失业保险待遇最高标准为960元/月,与企业在职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同步增长,切实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十一五”以来,全市累计已为260万人次失业人员支付失业保险待遇近9亿元。二是积极使用失业保险基金,促进企业稳岗留人。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2009年、2010年,我市连续两年通过实行对单位缴纳部分减征1个百分点或缓交社会保险的举措,共减(缓)征失业保险费近1.5亿元;同时我市还出台了对困难企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给予社会保险、缓交社会保险费补贴等支持,化工、纺织、机电、机械和商贸等十余家困难企业3000多名职工共享受社保补贴600万元。三是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失业保险覆盖面显著提高。2010年11月末,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78.5万人(2005年年末参保人数为49.8万人),比“十一五”期末增长57.6 %。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较为正常,2006年至今,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收入达14.8亿元,支出11.1亿元,累计结余11.1亿元,其中用于支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支出达6亿元。2010年11月份末,全市共有1.5万名失业人员在领失业保险金。
二、“十二五”期间就业形势分析
“十二五”期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正经历着深刻变革,面临产业升级加快、发展转型攻坚、城乡统筹一体、民生诉求更高等新要求,给就业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一是统筹城乡就业新要求与二元经济结构和管理模式的影响短期难以消融的矛盾。统筹城乡就业是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重要内容和手段。当前,我国正进入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新的历史时期,城乡劳动力就业及流动的统筹成为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从我市情况看,虽然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较快,城乡就业结构变化显著,但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率只有78.8%,低于苏锡等兄弟城市。目前,全市还有 27.5万农村劳动力需要转移。“十二五"期间就业的工作领域、工作目标、工作对象、工作方式等若干要素都要按照“城乡统筹”、“一体化”的要求进一步调整转变。这些不同于以往的部署要求,意味着就业制度安排和政策覆盖必将由过去主要面向国有集体企业及其职工转为面向城乡各类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工作领域必将由过去以城镇为主转变为城乡统筹;服务对象必将由过去的城镇职工为重转变为所有劳动者统筹兼顾,工作领域因此显著拓展,服务对象因此大量增加,任务要求因此超常提高。但是由于长期的二元分割,使得农村就业成为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薄弱环节,就业工作城乡差、人群差、地区差问题是我们必须长期面对的一个突出问题。特别是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管理、服务和培训及其工作平台建设还显得相对滞后,对农村和农民“就业”和“失业”的标准未形成统一的界定,难以从全市整体上对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做出科学、规范、系统的定量统计分析和行之有效的管理与服务的制度安排。
二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劳动力素质新要求带来的就业结构性矛盾。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求劳动力在各产业之间实现有序转移,要发展三产来吸纳二产的减员,消化一产的富余劳动力。随着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步伐的加快,对劳动者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市已经提出了培育五大新兴产业的发展目标,确定了“一核八园”的产业布局,着力培育和发展生物医药、创意、光伏、新能源车辆、风力发电、半导体照明、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功能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群,急需配备一大批高新技术产业工人。但当前劳动力供求素质结构问题越来越突出。一方面,一般失业人员、农民工由于自身素质、就业技能、就业观念等方面的原因,难以适应岗位要求,实现就业的难度增加;另一方面,新兴产业、行业和技术性职业岗位需要的高素质人员供不应求,企业用工面临难题。
三是人力资源市场新变化与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不足之间的矛盾。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力资源市场也在逐步发生变化,现在的劳动工人已经由一代民工向二代乃至三代转化,也就是说当前的劳工主体主要是80后和90后群体,这些80后、90后外出打工,已经不是简单地为了获得工资存钱赚钱,更主要地是为了实现个人价值、扩大视野和体验享受生活,对职业发展空间、企业文化、企业归属感、工作环境、待遇条件、权益保护等因素有着更多的诉求。与此同时,企业招用人员在用人的条件和劳动保障事务经办等方面也有更高的要求。用人单位和求职者需求多样化,要求提供更加细致、更加周到、更具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但是就业服务能力特别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与法定要求和工作需要还有距离。据统计,全市18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中,全额拨款的有5家,差额拨款的有2家,自收自支的有11家。目前,全市有各类企业5万多家,城乡劳动力总量200余万人,而全市公共就业管理服务在编人员仅200余人,按人均就业服务量计算,人均需为242家用人单位、9700余名城乡劳动力提供多层次、多内容、多要求的公共就业服务,给公共就业服务队伍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四是人力资源供给总量压力与宏观环境波动之间的矛盾。“十二五”期间,我市每年城乡劳动力供给总量约15万人,与每年实际提供的就业岗位相比,仍有不小的缺口,而且只有保持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才能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来增加就业。目前,全市的经济和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统计数据中出现了一些积极的信号,但是仍有波动。随着经济转型升级步伐的加快,加上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人民币升值、降低出口退税等滞后效应,必将对就业形势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据初步测算,全市“十二五"期间因产能过剩实施结构调整就将影响2万个就业岗位;人民币升值、降低出口退税可能导致外向型企业效益下滑和对劳动力需求下降,据推算,人民币汇率每升值2%,我市就业将减少1.5万人以上。
上述因素势必对全市就业工作提出新的挑战,但是“十二五"期间解决就业问题也存在有利条件,主要表现在:
一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就业问题。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进一步解决好就业问题提供了思想认识基础。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就业问题的大政方针已定,方向明确,措施配套,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初步形成,为解决好就业问题提供了政策和机制保障。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工作,这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是经济保持持续、较快、协调和健康发展为做好就业工作创造了前提。当前我市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国际资本和产业转移的基本趋势也没有大的改变,我们仍处在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挑战中蕴藏着机遇。特别是“十一五”后期,我市坚持创新创业并举,在加快推进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的同时,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努力促进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增长,从而为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三是随着各项促进就业政策的深入落实和完善,政策效应将进一步释放,就业和创业环境将进一步改善。经过多年实践,我市在扩大城乡就业、推动创业等方面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验,有些工作还走在全省前列,特别是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方协调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证。
四是市场就业观念深入人心,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劳动者普遍接受了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市场就业观念,基本不存在依赖政府安置就业岗位就业的思想。我市在不断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体系的同时,不失时机地鼓励发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逐步形成了公共人才、公共就业服务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双轮驱动的发展格局。
三、“十二五”期间主要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全面落实积极就业政策为重点,加快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大力扶持创业带动就业,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工作,提升城乡劳动者整体素质,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二)总体要求
“十二五”期间,全市就业工作在继续扩大就业总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就业质量,主要目标是要推进“两个转变”,即由注重扩大就业数量向扩大就业与提高就业质量并重的转变,由城乡就业政策、服务二元差别向城乡统筹就业转变,达到两个实现,即“实现人人均有就业机会,实现人人均能体面就业”。具体目标为:新增就业岗位50万个,新增城镇就业37.5万人;扶持创业1.8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2万人,其中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万人,期末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三)主要措施
1.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
(1)将扩大和稳定就业列为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各级党政一把手工程,强化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职责。把新增就业和控制失业率指标作为宏观调控约束性指标,建立促进就业和提高收入相联系的目标责任制。更好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就业工作。
(2)选择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发展方式和格局,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协调实施就业、财政、金融、产业政策,形成促进就业的综合性政策体系。统筹考虑充分就业目标的要求,确定经济发展速度和质量,实施宏观调控时要防范失业风险发生。持续加大对就业的资金投入,形成公共财政保障、社会多元化投入的机制。
2.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实现就业机会均等
(3)建立城乡就业政策普惠制度,将现行的城镇积极就业政策向农村扩展延伸,让政策惠及城乡每一名就业人员。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城乡劳动力,发放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对符合就业困难对象认定条件的城乡劳动力,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加以注明。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招用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的各类用人单位,给予社保补贴的政策优惠;为失业登记的农村居民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服务;通过初次技能鉴定的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可申领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灵活就业的本地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可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建立用地企业按比例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制度;对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和因失地由农保转为城保人员的单位,给予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
(4)实施统一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公共职业培训计划,重点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提升。适应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和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需要,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切实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为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积极推进创业培训,依托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针对创业者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要扩大创业培训范围,鼓励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以及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要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特点,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通过案例剖析、考察观摩等方式提高受培训者的创业能力。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纳入城乡社会培训体系,完善城乡一体的职业技能培训普惠制;建立企业内部外来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岗位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机制,开展农村劳动力岗位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试点的企业,可享受政府相关培训经费补贴政策;根据中央、省对农村劳动力培训投入的政策导向,增加地方财政对本地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投入,对本地农村劳动力开展免费的就业、创业和技能培训;加强被征地农民培训专项资金的管理,实行归口管理,统一使用,提高使用效率。
(5)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社会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将农村就业纳入整个社会就业体系,探索建立健全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制度和就业、失业的界定标准体系,实行社会登记失业率统计制度,实现城乡劳动者就业政策统一、就业服务共享、就业机会公平和就业条件平等。加快金保工程建设,完善覆盖市、县级市(区)、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的四级劳动保障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城乡劳动力资源信息并轨和就业服务的动态管理,建立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网上支付系统”、“异地管理系统”和“网上查询系统”,形成城乡一体化的信息网络公共服务体系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就业一生、记载一生、服务一生、管理一生”的就业服务。
(6)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城镇企业向农村企业延伸,确保各类人群应保尽保,参保覆盖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在做好新征地农民“即征即保”的同时,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和政府保养金分类调整机制。继续完善新农保制度,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实施农民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根据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待遇,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水平。加强制度设计,畅通不同制度之间的衔接转换渠道,以适应农民不同身份的社保转换,确保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省内顺畅转移接续。
3.坚持创新创业联动,激发就业倍增效应
(9)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现有的各部门出台的创业扶持政策进行梳理整合,根据各类别创业群体的特点,出台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进一步扩大相关扶持政策的覆盖面,并将相关的扶持政策的起点从创业前延伸到创业初、创业中以及创业成功后的发展等全过程,形成“扶持政策整合化、扶持对象多元化、扶持内容全面化、扶持时机全程化”的创业政策扶持体系。同时,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实行“非禁即入”,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创业者均可自由投资,对新办的个体经济实体和小企业,给予三年免税等税费政策扶持,加快培育各类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主体,让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将创业服务延伸到街道社区,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创业促进工作,鼓励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等各类资源参与创业培训、创业项目的征集开发、开业指导等工作。
(10)大力加强创业平台建设,为创业者提供有力的创业支撑。以“打造新平台,开发新岗位”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形成特色”的原则,着力打造创业服务平台、项目对接平台、专家咨询平台、创业者互动平台、创业培训平台、创业园区孵化平台,发展一批创业基地,形成一批创业品牌,催生一批创业能手,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实现创业平台建设与创业、创新相结合。“十二五”期间,全市建立由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经营摊位累计达100个以上的创业市场30个,建筑面积达10万平方米、入驻企业达50家以上的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60个。充分发挥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作用,积极引导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吸纳就业,不断提高智力型就业的比重。
(1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工作考核”等五大工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政府公共服务、社会专项服务、专家志愿服务和创业者自律服务”等四项创业服务机制,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积极开展省级创业型县(市)、区创建活动,“十二五”期间,全市所有县(市)、区均创建成省级创业型县(市)、区,全面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推进全民创业。
4.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发挥就业促进作用
(7)建立健全就业需求预测体系,主动切合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为经济发展提供合适的人力资源。注重完善市场基础作用与宏观管理调控的有机结合,加快建立信息引导机制和加强预测预报,通过人力资源科学预测预报,尤其是通过加强中长期预测预报,克服市场短期信号的局限性和误导,为制定人力资源发展、社会就业等规划和政策提供科学依据,着力解决人力资源结构性矛盾和不合理分布。要综合采用回归分析法、灰色预测模型、神经网络算法以及组合模型等方法,结合实际就业数据,重点建立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预测系统, 有针对性地做好就业引导工作。
(8)建立健全投资拉动就业评估体系,主动切合企业发展愿景,实现就业与投资的良性互动,避免就业产生替代效应。建立与投资项目责任人经常性联系,引导投资主体及时将信息上传。通过就业评估制度实施,将政府对就业岗位开发变被动为主动,变盲目滞后为前瞻掌控,实现岗位需求、技能培训、市场求职、职业介绍、专业设置的有效对接,为项目落地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从根本上实现资本要素、劳动力要素的合理科学配置,形成企业富余人员与市场有效对接、企业所需人员通过市场有效配置的良性循环,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同步调升、调优,不断推动三个产业从业人数的合理布局。
5.着力提高就业质量,推动体面就业进程
(12)优化就业环境,通过构建良好的劳动关系,帮助劳动者实现安全就业舒适就业。提高薪酬待遇,通过构建合理的发展成果分享体系,实现劳资双方的优良合作。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职工通过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其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更充分更有效的保障。
(13)建立健全覆盖城乡所有用人单位的动态监管机制,实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管理。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体系,推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立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并逐步实行动态管理。做好城乡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维护城乡劳动者合法权益。
(14)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对政府投资或扶持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扎口管理,明确公益性岗位范围,制订公益性岗位工作职责,统一公益性岗位劳动报酬,统一岗位申报及人员招聘,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功能。建立健全就业困难人员申报、认定、退出制度,为每一名就业困难人员建立“跟踪服务卡”,量身定制援助计划并提供就业援助服务。积极开展以就业援助为主题的专项招聘活动,落实职业介绍补贴、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创业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创业就业。
6.促进就业服务社会化,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15)推进就业服务的网格化,打造十分钟服务圈,企业和市民可就近办理相关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按照管理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的要求,加快完善市、县级市(区)、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全市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要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要求完成平台建设,明确业务经办职能,从而实现城乡就业服务的全覆盖,为全体居民提供实现就业无缝隙服务。
(16)推进就业服务的信息化,打造网络办事平台。突破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的传统思维模式,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以信息化和窗口服务为主体,辅以网络、电话、短信等技术手段,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定时定点、远距申办、多数服务项目手工操作、同级之间封闭(网络)运行、上下级之间书面式传递实现方式,实现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信息化。通过加强应用系统平台建设,建立集中式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待遇业务的资源数据库,将全市职业供求、失业登记管理、就业登记管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再就业优惠待遇管理、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就业服务方面的业务信息全部集中起来,统一进行管理;在市、区(市)县、街道、社区各级前台进行一站式业务办理,实现市内各区(市)县之间、上述各项业务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
(17)推进就业服务的市场化,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就业服务领域需求的多样化为私营机构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要积极探索政府主支打破垄断与私营机构合作的新机制,努力建立竞争性的就业服务体系。对于劳动力市场信息开发、劳动力教育和培训以及可以有效监控失业保险的管理、失业人员的管理等服务,可以采取的契约合作模式,通过业务外包、“代用券制度”,以及纯粹的私有化等形式,提高就业服务专业化水平。根据不同的就业服务公益性强弱,予以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加以严格的监督控制,以保证就业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7.构建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提高市场配置资源能力
(18)统一市场管理切入,建立工作基础。完善对市场行为的管理制度,制定招聘会管理、网络招聘管理、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等规定,推进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逐步建立政府监管、机构公开、协会自律、社会监督的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以市场准入和退出为杠杆,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施统一管理、统一监督、统一许可制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整顿市场秩序力度,进一步提升市场日常监管能力,构建市场监管工作网络和信息系统,推进市场诚信建设。
(19)以加快行业发展为支柱,扩展工作阵地。实施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围绕全市转变发展方式所实施的一系列产业发展战略,加强产业、行业人力资源特别是人才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围绕重点领域,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定期发布紧缺和急需人才目录,建立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基地,加强财政、信贷以及其他融资方面的扶持和优惠,形成服务企业相对集中、产业集聚发展并辐射区域的规模效应。借助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创业园区等现有资源,纳入各类园区建设总体规划,享受相关政策优惠。培育和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鼓励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支持业务相近、资源相通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按照优势互补、自愿结合的原则,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盟等方式,建立一批实力雄厚、影响力大、核心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集团。鼓励发展有市场、有特色的中小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集群,增加服务供给。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智力密集和知识产权战略,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并支持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
(20)以加强市场信息监测体系为手段,强化对市场调节掌控能力。开展薪酬和劳动成本、农民工流动、高校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专项统计调查,在继续搞好公共服务体系信息统计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作用,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数据的直接采集渠道。依托现有的信息统计系统和企业的调查力量,在扩大统计覆盖面的同时,注重结合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查,逐步建立覆盖各类人群、各类业务、各类机构的监测平台,形成在劳动者、用人单位、服务行业有广泛影响的监测体系。加强信息分析研究能力建设和成果定期发布机制,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8.加强调控预警,防范失业风险
(21)坚持“一手抓促进就业,一手抓预防和调控失业”,加强失业动态监测体系建设,建立用人单位潜在裁员数据库,全面把握全市用工状况,全面分析合同备案和终解备案应用系统数据,及时采取预防和调控措施,合理调节失业人员出现的行业、区域和时间。
(22)拓展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的功能。扩大失业保险金支出范围,进一步提高“四补一贴”的标准,稳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的支出,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创业资金引导基金、创业见习(实训)生活补助、公共就业服务基层平台信息网络建设和公共实训基地能力建设等方面,不断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进就业的比例。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的功能,将基金的触角向企业内部延伸,积极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23)逐步提高失业金标准,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按失业者失业前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来确定其失业保险标准,同时对最高和最低标准进行适当调控的办法,确保失业保险待遇与企业在职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同步增长,切实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推进失业保险市级统筹,按照“统一制度,分级负责;严格预算,强化效能;规范管理,提升服务”的原则,加强失业保险工作管理,提高失业保险保障能力,逐步形成统一、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确保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尽快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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