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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2011年度年终考核等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1-0018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社会救助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1〕240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1-11-24 公开日期:2011-11-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2011年度年终考核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2011年度年终考核等工作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1〕240号

市区各定点单位:

  根据《常州市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常劳社医〔2005〕13号)、《常州市市本级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常人社规〔20104号)和《常州市市本级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年度考核办法》(常劳社规〔20104号)等规定,现就2011年度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年终考核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卫生、药监、物价和财政等部门组织开展年终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已取得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重点考核定点单位是否符合定点条件、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和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等情况。年终考核时,同步进行定点单位资格证书年度审核。具体考核内容及标准见附件。

  四、考核安排

  年终考核分四个阶段进行,从2011年12月开始到20121月结束。

  1、单位自查(2011年124日前)。各定点单位根据考核标准进行自查,认真填写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书面审查(2011年125日—129日)。各定点单位将书面审查材料送至常州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局前街176)一楼大厅20号窗口,并通过“金保工程”网上申报系统报送书面审查有关数据(操作办法详见OA平台)。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审查时间

审查单位

审查材料

125日

定点住院医疗机构

《定点住院医疗机构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附件1)及相关材料

126日

定点门诊医疗机构

《定点门诊医疗机构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附件2)及相关材料

127日

定点内设医务室

128日12月9

定点零售药店

《定点零售药店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

(附件3)及相关材料

  3、现场检查(2011年12月中旬—201112月下旬)。根据各定点单位自查情况、日常检查等情况,抽取部分定点单位进行实地考核检查(具体抽查单位和抽查时间另行通知)。为提高定点单位开展医保工作的积极性,鼓励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的定点单位自愿申请进行实地考核检查,参加本年度先进单位评选。自愿申请实地考核检查的单位,请在书面审查时一并递交书面申请材料。

  4、综合评定(2012年1月上旬)。组织参与考核检查的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进行讨论评议,结合日常考核,对各单位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五、考核处理

  1、对年度考核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2、对年度考核中存在问题的单位以及不配合或不参与考核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考核要求

  1、各定点单位应高度重视年终考核工作,按时至指定地点参加书面审查。

  2、被抽查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人员做好实地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年终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考核工作联系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王夕丰、虞敏娥;联系电话(传真):85681972

  附件:1、《定点住院医疗机构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

  2、《定点门诊医疗机构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

  3、《定点零售药店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

       附件:点击下载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社会保障 医疗保险 年终考核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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