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体系,规范继续教育运作管理,完善继续教育基地网络建设,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请对照《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条件,将下列材料于9月30日前报送市人社局:
1、《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一式三份;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以及《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3、培训用房的房地产产权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期限在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
联系电话:85681918
联系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职称办)
联系人:时欢
附件:《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点击下载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继续教育 基地 申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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