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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下达2011年购买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民政管理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任务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1-0010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社会救助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1〕176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1-08-18 公开日期:2011-08-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下达2011年购买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民政管理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任务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1年购买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民政管理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任务计划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1〕176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关于开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民政管理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通知》(常人社发〔201114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年全市开发购买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民政管理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现就下达2011年购买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民政管理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任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购买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民政管理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任务计划,是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指导性计划要求,结合各辖市、区实际,经相关部门综合考虑、统筹研究确定,原则上不得突破任务计划规定的上限。

  二、各地要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关于开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民政管理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通知》(常人社发〔2011145号)规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就业工作联席机制的协调作用,认真搞好资金测算,切实保障所需资金。

  三、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被省委省政府列入今年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件实事之首,对于建立健全就业援助体系,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摸清底数,按照时间节点展开各项工作,真正把这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好事办好。

  附件:12011年购买公益性岗位计划表

  22011年购买公益性岗位工作进度安排表


(此页无正文)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常 州 市 民 政 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主题词:就业 公益性岗位 计划 通知

 

附件1

2011年购买公益性岗位计划表

序号

单位

岗位数量(个)

1

常州市

金坛市

60

2

溧阳市

63

3

武进区

65

4

新北区

60

5

天宁区

27

6

钟楼区

32

7

戚墅堰区

9

合计

316


附件2

2011年购买公益性岗位工作进度安排表

工作阶段

重点内容

目标要求

责任单位

信息发布阶段

81日—

824

下达购岗计划

根据省人社、财政等部门下达的任务计划,市人社、财政、民政统筹下达各辖市、区购买公益性岗位任务。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市人才中心、市就管中心

发布招聘公告

各辖市、区人社、民政部门报经市审核后,向社会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并就报名条件、招聘程序、岗位需求条件、政策待遇等作出说明。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

报名和考试阶段

825日—

930

组织个人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岗位,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筛选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各辖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全省统一考试

918日,全省统一组织考试,考生在常州市参加考试。

市人事考试中心

组织面试、考核和体检

考生最后的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考察相应的比例确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录用上岗阶段

101日—

1031

公示拟录用人员

将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媒体进行公示。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

安排培训上岗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上报录用名单、购岗工作总结

10月底前,各辖市、区将录用人员名单报送市人社局备案,同时一并上报购买岗位情况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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