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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同意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315/2011-0009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1)160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1-07-28 公开日期:2011-08-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同意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批复
关于同意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批复
常人社发(2011)160号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你院《关于申请职业技能培训的请示》已悉。经审核,材料、场地基本符合职业培训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举办职业技能培训。

  二、培训职业(工种):模具设计师、金属热处理工、电焊工、金属切削工、汽车维修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数控加工中心、工具钳工、车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电气)、计算机系统操作工、计算机网络工程师、维修电工、制冷维修工、智能楼宇管理师。

  三、培训等级:初、中级、高级。

  四、招生范围:常州地区。

  望你院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常劳社培[2008]15号)有关精神,自觉接受市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及时做好开班报批和培训机构年检等工作,在办学过程中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学计划,提高教学质量,为我市培养更多优秀技术技能人才。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技能 培训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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