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22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报名组织和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22、23日两天。
考试原则上在常州市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设置仍为《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子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已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者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现场审核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30 日—2011年6月28日,报名网站:常州考试培训网,咨询电话86617131,86617136。
(二)资格初审:新报考此项考试的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参加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1年6月29日,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北直街35号) ,资格初审咨询电话:12333,85681918。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在线打印的报名表1张(报名表上有相关的业务工作证明,请务必填写并加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符合免试条件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及复印件。
往年参加过此项考试的老考生,网上报名并支付成功后请于2011年6月29日至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北直街35号)一楼大厅现场上交报名表,并领取发票。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10月12日起,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考试大纲及培训教材的征订工作和考前辅导工作等相关事项,可在现场资格初审时一并办理,咨询电话:86600570,也可登陆江苏建设人才网“办事指南”查询。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精神,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造价 资格 考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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