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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废止江苏省职工〈工伤认定书〉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1-0002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社会救助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1〕62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1-03-21 公开日期:2011-03-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废止江苏省职工〈工伤认定书〉的通知》的通知
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废止江苏省职工〈工伤认定书〉的通知》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1〕62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废止江苏省职工〈工伤认定书〉的通知》(苏人社函〔2011〕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应按照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要求,统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认定工伤决定书》、《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等工伤案件法律文书格式。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工伤认定书 废止 通知

 

 

  (常人社发[2011]62号)附件(苏人社函〔2011〕44号)《关于废止江苏省职工〈工伤认定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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