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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1-000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1〕8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1-01-21 公开日期:2011-02-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常人社发〔2011〕8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37) 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共同负责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常州考区的教材征订工作。

  (二)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负责全市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时间为6月11日下午、12日全天。

  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原则上在常州市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考生须一次通过2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考生可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31日。

  五、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等文具,严禁携带计算器,其它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报名组织

  (一)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现场审核的报名组织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121日—201139日,报名网站:常州考试培训网,咨询电话8661713186617136

  (二)资格初审:新报考此项考试的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核时间为:2011年310日,地点为: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北直街35)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85681918。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1张(报名表上有相关的业务工作证明,请务必填写并加盖公章)

  2.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往年参加过此项考试的老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11年310直接上交网上打印的报名表1张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即可完成报名。

  (三)2011年61日起,考生可直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与培训

  考试教材采用事先预订,资格审核时现场发放的形式,考生需在2011年228日前至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大厅订购。考前培训可在网上报名时一并预订,也可在现场审核时报名,咨询电话:8661713686600570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2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68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民政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人事 考试 社会 工作者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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