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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2011年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方案
索 引 号:014109315/2011-0001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稳岗就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2011)10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1-01-19 公开日期:2011-02-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2011年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方案
常州市2011年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方案
常人社发(2011)10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1年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函〔2010647号)要求,决定于2011年在全市开展一系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1年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325号)要求,继续组织“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5个全国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集中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促进充分就业,维护就业局势稳定。结合当前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企业“招工难”等问题,以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解决困难群体就业为工作重点。

  二、活动时间

  (一)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以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对象,联合残联组织共同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解决他们的就业难问题。

  (二)2011年2月至4月,以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为重点对象,联合工会、妇联等团体共同开展“春风行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缓解企业“招工难”问题。

  (三)2011年5月,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联合工会、和工商联组织等共同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发挥民营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四)2011年9月,以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提供信息登记、岗位招聘、见习培训和困难援助。

  (五)2011年11月,以2012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联合教育部门共同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提供就业信息、政策咨询、就业指导等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

  各辖市、区要充分利用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加快推进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把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解决困难群体作为就业扶持重点,统一部署,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切实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分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做好前期宣传工作和期间的组织工作,共同推进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扩大成效

  要切实加强宣传工作,第一时间在常州公共就业招聘服务网及当地媒体上发布活动信息,方便各类求职人员获取信息,确保活动取得好的成效。

  (四)认真总结,及时汇总

  各辖市、区要及时收集汇总活动进展情况,并于每项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公共就业 活动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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