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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SYB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0-0005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L)〔2010〕92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0-09-10 公开日期:2010-09-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进一步加强SYB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SYB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常人社发(L)〔2010〕92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分)局,私营个体经济协会:

  为充分发挥创业培训的基础性作用,全面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加快推动我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进程,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SYB创业培训。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意义

  创业培训是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市积极组织实施由国际劳工组织与国家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合作开发的“创办你的企业(SYB)”项目,为创业者、微小企业量身定做国际化、标准化、社会化的创业全程扶持体系,取得了显著成果。各地将创业培训与落实就业政策紧密结合,帮助和带动了一批创业者成功开办和经营企业,并产生了积极的就业倍增效应。当前,我市正在大力开展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SYB创业培训,打造我市SYB创业培训品牌,促使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城乡劳动者通过接受正规培训指导来实现自主创业,对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充分就业,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富民强市,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二、确立目标任务,加强监督考核

  对照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目标考核体系,我市在SYB创业培训数量和质量等硬性指标方面还存在若干差距,为进一步促进工作,确保在基础环节上不失分,经对有关指标任务认真研究分析,结合各地实际,决定今年9-12月新增SYB创业培训指标2300人,其中:金坛市240人,溧阳市200人,武进区500人,新北区300人,天宁区500人,钟楼区500人,戚墅堰区60人。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私营个体经济协会,要将上述任务作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全年工作绩效考核内容,重点在下半年加大工作推进和督查力度,使工作取得切切实实的成效,确保指标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三、强化各自职能,促进对口协作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私营个体经济协会要依托自身工作平台,加大对创业促就业有关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SYB创业培训班。要在各基层工商分局(所)服务大厅设立创业培训指导专栏,在服务窗口设置报名点,安排专人受理学员报名,指导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对已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并准备领取营业执照的创业者提供开业注册和日常咨询等服务,建立开业绿色通道;开展定期回访和跟踪服务,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馈创业者的经营运作情况,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指导帮助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与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的对接工作,及时接收他们提供的培训报名表和相关资料,认真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复审,复审无误后确定为入选学员,并根据学员的不同特点和需求,编班组织培训。要严格按照SYB创业培训的十个步骤对学员进行培训,指导学员合理选定创业项目、编写创业计划书,组织创业指导志愿服务团对计划书进行可行性论证和风险评估,向合格者颁发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创业培训合格证》,并向同级工商部门反馈发证情况,同时,配套提供政策解读、开业指导、后续跟踪等创业服务。

  四、落实保障措施,巩固协作成果

  为确保对口协作运转顺畅,取得切实成效,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私营个体经济协会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一是三方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使各项工作协调有力;二是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工商部门场所设置、资料印发、组织服务、工作目标考核等,并确保资金到位;三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经常性沟通协调,统一宣传口径;四是定期召开工作交流会、推进会,总结推广优秀协作经验,探索提供特色服务;五是组织相关业务人员集体培训,加强三方工作无缝对接,减少服务中间环节,尽力为创业者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创业培训服务。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常州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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