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现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10〕399号)转发你们,请按照专项行动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做好专项行动工作。
各地要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信息统计和报告制度,全面汇总数据信息,并在8月29日、9月18日、9月28日前,分时报送要求报送的信息材料到市劳动监察支队。
联系人:苏庆联系电话:86619597
附件:《关于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10〕399号)
二○一○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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