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统筹抓好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结构。《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办法》(常劳社〔2006〕4号)精神,及我市各类产业发展方向、人力资源市场用工需求,现制定《2010年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并予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开展紧缺职业(工种)的新技师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对参加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并经考核鉴定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市劳动保障局按《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办法》规定,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
附:2010年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紧缺职业(工种)目录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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