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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做好常州市2010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下阶段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0-0003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发(R)〔2010〕30号 发布机构: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0-05-10 公开日期:2010-05-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10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素质测评等工作的具体要求。
关于进一步做好常州市2010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下阶段工作的通知
常人社发(R)〔2010〕30号
 

 

 

 

 

 

常人社发(R)〔201030

 

 

关于进一步做好常州市2010年上半年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下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0年上半年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确保下阶段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本着规范有序、相对集中、提高效率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将有关具体事项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方式

(一)结构化面试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试题原则上由各主管部门委托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命题,也可由各主管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命题,但要确保命题的质量和安全。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计划与组织能力、人际协调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考评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招聘单位1名,主管部门1名,其余考官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在具有三级及以上面试考官资格人员中选取。各主管部门纪检监察人员进行现场全程监督。面试考务工作应选派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工作人员,负责维持考场秩序及抽签、计分、计时、后勤、保卫等工作。

(二)专业加试命题、制卷、阅卷由各主管部门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统一集中进行。须明确专业加试试卷、答卷安全保密责任人,落实责任制。要选派专家、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参与试题命题、运送、存放与保管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考试安全。

(三)政审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进行,一般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所在单位领导或组织情况介绍、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重点考察拟聘人员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资质条件等,考察要求全面客观地反映被考核人的情况,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有证明人签字或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二、时间安排

517——531    综合素质测评阶段(详见附件)

61——630     拟聘人员体检、政审、公示阶段

71——715     录用申报审批阶段

三、相关要求

(一)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主管部门应成立由主要(或分管)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和招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面试、专业加试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指导所属招聘单位做好体检、政审工作,严格按照综合素质测评组织程序及方案实施。

(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并主动接受职能部门、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查证属实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况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招聘工作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行政处分的处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各单位在组织体检时,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要严格执行《关于〈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力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101号)的要求执行,不得进行用工歧视。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 〇 一 〇 年 五 月 十 日

 

 

 

 

 

 

 

主题词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  工作  通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0年5月10印发 

          共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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