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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上报创业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09-0007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劳社就训〔2009〕2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09-12-10 公开日期:2009-12-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上报创业项目的通知
关于上报创业项目的通知
常劳社就训〔2009〕2号

各辖市、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创业项目库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2009]47号)和《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常政发[2009]3号)精神,切实发挥创业项目开发在创业服务各环节中应有的作用,大力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创业项目上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创业项目开发是强化创业服务工作和完善创业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体现,通过创业项目的展示、宣传和推介,直接面对城乡创业者和就业工作者开展服务,并与创业培训、就业指导紧密结合,必将成为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新的推动力。当前,省厅正在加快进行省级创业项目库建设,为确保我市紧跟全省进度,在规定时限内基本建成符合规范的市级创业项目库,为城乡劳动者提供高效、便捷的创业服务,必须对我市现有创业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整理,摸清底数、分门别类、好中选优,初步奠定项目库基础。此外,全市创业明星评选表彰大会即将召开,届时将举行创业项目对接等一系列活动,也需要一批优秀创业项目作为支撑。

  各辖市、区局要高度重视此次创业项目上报工作,并将其作为近期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摆上工作日程,精心组织,明确分工,严格责任,扎扎实实地把相关工作做好、做到位。

  二、明确项目条件,保证报送质量

  认真对照下列条件,对已掌握的项目资源进行再梳理、再筛选,确保上报一批高质量、上水平的优秀创业项目。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节能和环保要求。

  2.有持续的市场需求和成长前景。

  3.项目投资额不超过50万元,建设或筹备周期在6个月以内。

  4.适合中小企业、家庭和个人操作。

  5.项目实施后能够创造一定的就业岗位。

  6.项目重点领域是餐饮业、零售业、居民服务业、信托服务业、信息咨询业、租赁服务业及其他便民利民的新兴行业等。

  7.项目重点类别是适合创业的专利和技术成果,适合创业和就业的成熟项目,已创办的经济实体中具有推广价值的连锁、加盟等各类项目。

  三、合理安排时间,及时足量报送

  各辖市、区局应于12月31日前分别组织上报创业项目5-10个。上报项目时应列明:项目名称;项目单位;经营形态;投资额度;项目简介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详见附件)。

  为便于各辖市、区局在创业项目上报工作中与我们及时沟通,请于12月20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机构、人员及联系方式报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局前街28号四楼玻璃房;联系人:李伟清;联系电话(传真):88116870;电子邮箱:liwi6223@yahoo.com.cn

  附件:《常州市创业项目登记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上报 创业项目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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