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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调整常州市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09-0006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劳社险〔2009〕8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09-07-22 公开日期:2009-07-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调整常州市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
关于调整常州市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
常劳社险〔2009〕8号

各辖市、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市有关部、委、办、局、单位:

  根据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通知》(苏劳社险[2009]10号)精神,从200971日起我市参保人员、退休人员(含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相关待遇调整为:丧葬补助费6000元;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6000元;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供养一人的10800元,供养二人的16200元,供养三人及三人以上的21600元;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供养一人的360/月,供养二人的540/月,供养三人及三人以上的720/月。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  待遇  调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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