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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常州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诊疗项目补充事项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09-0005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社会救助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劳社医〔2009〕16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09-06-09 公开日期:2009-06-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常州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诊疗项目补充事项的通知
关于常州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诊疗项目补充事项的通知
常劳社医〔2009〕16号

市区各定点单位:

  根据常州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将恶性肿瘤的伽玛刀治疗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40%、个人自付60%的门诊特定诊疗项目。结算办法按《关于常州市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诊疗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常劳社医〔2006〕44号)文件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09年7月1日起实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九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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