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活动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认真抓好宣传内容的落实。
附件:《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 法制宣传 通知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年11月24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推动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及广大群众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切实开展好“12.4”劳动保障法制宣传工作,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市2008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常法宣办〔2008〕8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结合劳动保障的特点,宣传劳动法律法规,提高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水平,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法律常识,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
二、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从11月中旬起到12月中旬结束。
三、活动内容
今年“12.4”法制宣传日期间,主要活动内容:
1.以《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为重点,搞好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在岗学习。
2.根据上级的统一要求,按照所属单位领导干部、公务员以及系统职工的不同层次分别组织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学习的考试。
3.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增强劳动法律宣传的骨干队伍。
4.在上级的指导下,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结合劳动保障本职工作,立足岗位做好宣传群众和法律知识普及工作。
5.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组织一次法律进街道(社区)的活动。
6.充分利用劳动保障网络平台,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和群众关心的政策。
7.落实“服务企业20条”的内容,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劳动保障所属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主题,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实施。要根据活动内容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出具体的活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抓好落实。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活动期间,要结合庆祝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本市民主法制建设取得的成就,宣传法治常州建设总体规划和“五五”普法规划,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开展法律宣传活动,重点突出对《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与本部门工作和群众利益联系密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要坚持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的原则,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要引导群众参与法治实践,依法开展生产生活和维护合法权益。
(三)创新形式,丰富载体。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包括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栏等传统形式的作用,并且不断开拓创新,探索新途径,丰富新载体,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四)各单位要做好开展活动的统计工作,并将有关活动开展情况,于2008年12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局法制和劳动监察处。